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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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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1日在麻阳苗族自治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唐  军

各位代表:

我受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一、2017年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把力量凝聚到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坚定自觉地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一年来,共召开主任会议17次、常委会议9次,做出决议决定12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检查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评议单位10个,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4人次,起草了《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成功举办了全国苗族自治县人大工作第13次联系会议,各方面工作呈现新气象。

(一)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取得新成效。

   及时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按照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先后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将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资金、锦江小学整体迁建工程项目资金等17个项目资金、新增1000吨县级储备粮和100吨县级成品粮利息和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等进行调研、审查,及时做出7项决议决定,并加强跟踪问效,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强资金和工程监管,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的落实。

推进财政经济健康运行。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依法做出了批准预算调整决议。为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该办法增强了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融入全县中心工作。脱贫攻坚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常委会制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的方案》,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充分发挥县、乡人大代表的作用。县人大机关深入开展“结对帮扶”行动,干部职工共结对帮扶贫困户190户,3名干部驻村帮扶,在产业扶贫、项目引进上给予支持。充分发挥人大在凝心聚力方面的优势,常委会领导带头参与到张吉怀高铁麻阳段、城南防洪堤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深入调研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保证了这些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并积极主动落实县委部署的所联系乡镇抗洪救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任前考察、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发言、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全年共受理主任会议和县“一府两院”提请任免人员74人次,提请任命43人次,辞免职31人次,为确保县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二)推进法治麻阳建设取得新突破。

扎实开展民族立法。常委会通过调查研究及征集各方面意见和,结合麻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编制了本届人大的立法规划。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审议了《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并将提交本次大会进行审议。该条例的出台,将对我县加强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护饮用水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2月14日,全省民族立法工作座谈会在麻阳召开,充分肯定了我县的民族立法工作。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扶贫开发条例》以及《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产业发展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对县人民政府重新办理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南省渔业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水污染、农业产业发展等存在的实际问题予以解决,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有效贯彻实施。二是扎实开展工作评议。全年对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及盐务管理局、文物局、广播电视台、教育督导室、机关社保中心等10个单位进行工作评议。县广播电视台对专题询问全程进行录播,向全县予以公开,有效促进了被评议单位改进工作。

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修改完善了《麻阳苗族自治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全年共收到县、乡两级政府呈报规范性文件 18件,对2份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确保了政府相关文件的合法性,促进了依法行政。

着力推进公正司法。常委会对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专项调研,听取了专项工作报告,司法部门针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认真进行整改,有效提升了我县司法部门公正执法水平和司法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继续开展了“司法公正行”活动,评选“司法公正十佳干警”、组织公检法司刑法知识考试等活动。支持两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措施的落实。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40人次,受理群众来信52件,向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移交27件,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重点信访案件3件,及时办理省、市人大交待案件3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推动保障改善民生迈出新步伐。

持续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守护共同的家园”为主题组织摄影大赛及摄影展活动,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环保征文比赛、环保班队活动,在县电视台开设环保法律宣传专栏等,10月24日怀化日报刊发麻阳“环保世纪行”活动宣传专版,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锦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麻阳人民群众关注度高、人大代表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之一。常委会第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关于县域范围内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办理结果票决未获通过。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举措加以整改落实,在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重新票决获通过。为确保监督实效,常委会结合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及锦江河流域2017-2020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制定了5年监督工作方案,分阶段督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污水处理、河道采砂整治、生态保护、水源监管等相关工作任务,以持续的跟踪监督,推进污染源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善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

高度关注各项社会事业。常委会第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职业高中教育情况的报告,围绕统筹资源配置、激发职业教育内在活力、找准职业教育发展定位等课题,针对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欠对口、办学缺乏特色、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督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指导,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常委会对我县苗医药挖掘、保护和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对我县苗医药传承面临危机、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从完善发展机制、出台政策保护、优化发展环境、拓宽市场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建议县人民政府把苗医药产业发展纳入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族文化保护范畴。

此外,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对全县城镇交通秩序管理、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农民健康行”等“五行”活动,惠民生、维民权、增民利,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保障代表发挥作用取得新进展。

搭建履职平台,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述职评议的实施办法》,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实施方案》,通过约见和走访代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调研、视察、会议,以及信函、电话等多种方式,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认真倾听群众声音,使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贴民心。开通了人大代表微信群,及时向代表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常委会履职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举办了2期代表履职学习班和4期专题学习班,促进新一届代表提升思想政治、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水平。全年共计410余人次各级代表参加了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 10月23日,常委会组织50余名省、市、县代表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集中视察。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将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南防洪排涝能力的建议》、《关于切实解决麻阳苗族自治县苗医药传承保护发展问题的建议》、《关于在城郊乡镇建立柑桔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建议》、《关于对锦江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关于加快城南、城西集贸市场建设的建议》及2016年常委会票决未获通过的《关于加强城市交通车辆规范化管理,提高公交运行水平的建议》等6件建议作为2017年度重点督办件,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办理,6件重点督办件票决均获满意通过。今年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和落实率较去年有所上升。据统计,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74件建议、意见和批评,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73件(A类),正在解决或已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的74件(B类),因客观条件限制或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暂时难以解决的有27件(C类)。

完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审查内容、严格审查程序。截至目前,常委会共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异动报告2个,表决通过代表辞职15人,补选代表13人。

(五)人大自身建设开创新局面。

加强党的建设和工作制度化建设。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和贯彻各级党委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通过主任会议、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学习教育与履职培训相结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学习。通过学习交流,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工作。为加强新一届常委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为提高议事效率,依法行使职权,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为明确职责,找准定位,主动作为,新设立的县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分别制定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规则》、《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为推进常委会信息化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常委会增设了办公室信息中心。

积极开展人大交流和理论研讨工作。在全省人大信息化建设座谈会上,我县以“建设三个平台,推进信息化建设”为主题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在全省人大系统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理论研讨活动中,我县撰写的理论研讨文章获一等奖。在全省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进会暨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县人大机关1人被评为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今年来共有山东郯城等11个兄弟省、县、市人大常委会赴麻阳考察交流,我县组织参加了全国部分少数民族组织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16、17次会议。11月30日,我县成功承办了全国苗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系会第13次会议,通过专家讲座、工作交流、苗族传统节日传承文化视频展示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联系,促进民族地区人大工作共同发展。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自2015年中央18号文件和湖南省委26号文件出台以来,常委会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指导乡镇人大建立完善人大会议制度和日常工作制度,完善乡镇人大阵地建设,督促乡镇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开展工作评议和代表接访、代表述职等活动,使乡镇人大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对乡镇人大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先后评选表彰了6个乡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6名乡镇人大工作先进个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还存在监督的短板;依法监督的力度和持续性、监督的实效有待加强;办理代表建议的实际效果还不够理想;乡镇人大年度召开2次人代会、4次主席团会还流于形式;常委会与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欠紧密等等。这些问题,必须着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7年常委会各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是县委正确领导和全县人民信任支持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是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各部门协同工作的结果,是乡镇人大、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2018年的工作思路及举措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要乘党的十九大召开的东风,在新时代,正视新矛盾,踏上新征程,实施新工程,要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力争各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2018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提出的“奋力投入‘一极两带’、建设生态长寿经济强县”战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权,为依法治县、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

全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领导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领导一切的。常委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政治论断、重大战略部署、重大目标任务,不断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对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决策,及全国人大逐一认真梳理属于地方人大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认真研究,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肃认真向县委常委会议报告人大常委会党组年度工作情况,主动将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在县委审定同意后予以贯彻实施。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并及时报告落实的情况。

(二)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发展。

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做出的新部署,准确把握发展大局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不断探索新实践、展现新作为。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立法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积极向县委汇报,进一步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根据县委部署,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稳步推进县内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推动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和完善。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作用。

(三)更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

是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常委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进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修改完善《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多种方式,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一府两院”依法执政、公正司法。依法对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事项做出决议决定。

重点加强4个方面的监督。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有计划地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在每年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法制政府建设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报告的同时,积极与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实施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对政府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监督本次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同时,重点对县人民政府融资平台和银行借贷资金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增强金融抗风险能力。以30周年县庆及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全国卫生县城为契机,重点加强对城镇管理、交通秩序、文明卫生等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县人民政府切实解决城区交通秩序混乱、脏乱差现象突出的问题。加强对民生热点问题的监督。围绕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继续关注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域范围内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方案(2017-2020年)》,持续监督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坚决遏止破坏麻阳生态环境的行为。围绕乡村振兴、全县米粉生产经营行业、科普工作、特色水果、社会保障“五险合一”及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等工作开展调研。对代表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常委会提出了明确审议意见,但截止目前仍没有完全落实的县城殡葬管理改革实施等焦点问题,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直到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为止。加强对司法公正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报告等,推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两院”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是坚持以民族立法促进发展。根据民族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按照“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理念和“注重管用有效,突出地方特色”的思路,2018年将继续加大立法工作力度。一是争取《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通过并正式颁布实施;二是做好《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改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

三是依法规范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坚持把任免权与监督权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任前审查、任后监督机制,修改完善并实施《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快麻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是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常委会将继续高度重视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在帮助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质量的基础上,切实加大督办力度,提高问题解决率和真实满意度。加强代表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调研视察活动,丰富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方式,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制度,加快代表联系群众履职平台和网络互动平台建设,健全代表意见建议处理反馈机制,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进一步完善好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做好代表履职考核工作,组织代表到选区向选民述职,努力做到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58号文件“在乡镇、街道已建成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室的基础上,2018年5月前实现平台覆盖全市所有村、社区”精神,抓好我县村级人大代表联络点的建设工作。

持续开展“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动员县乡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县委总体要求,做好扶贫领域监督、巡查和示范引导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是加强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职权和活动方式,使乡镇人大主席的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组织代表听取和审议乡镇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联系和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使乡镇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和乡镇人大工作发挥实效。加强工作指导和支持,努力形成县乡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六是适应新时代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人大队伍自我净化、自我提高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形象。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议事程序和工作程序、机关管理和日常保密制度。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作用。加强与上级人大的联动配合,积极参与脱贫攻坚、30周年县庆等县委中心工作,加强与兄弟县市人大的经验交流。提升人大理论研究、宣传工作水平,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为我们描绘了新时代蓝图,指明了努力方向。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我们要不负人民重托、无愧历史选择。让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职,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促进我县民主法治建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确保如期建成全面小康麻阳,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