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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黄昌钊等同志辞去县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县人大办浏览数:295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昌钊等同志辞去县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7年9月30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昌钊、张吉伟、李辉、郑丽云同志辞去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县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