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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公报 (第4号)

来源:县人大办浏览数:343 

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4号)


2017年427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在县行政中心人大机关6楼会议室召开。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17个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的议案及说明会议认为,这17个项目均为政府扶持民生项目,把握好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收紧前的机遇积极争取这17个项目的政府融资。会议要求做好项目的科学论证,做好风险防控强化资金、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政府融资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资金。(决议附后)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6年我县扎实开展环境治理,大力推进防污减排,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全县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支撑。会议指出目前我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部分污染源企业守法意识不清,环保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环保执法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不强等问题。会议建议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环保责任;二是加大防污减排力度;三是加强环境日常监管;四是着力改善环境质量;五是强化环保舆论监督;六是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方案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体,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领域,增强监督实效,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同时,会议指出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案件来源仍然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专业人才缺乏,保障措施有待完善等。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下一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整改:一是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二是拓展监督空间,强化案件办理;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督能力;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的实施办法(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该办法。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异动及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报告。

七、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名单附后)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滕兴友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副主任王新林李仪、刘玲玲、滕勇及委员田大军、田定春、刘红梅、张斌、张沅江、张晓云、陈军、欧晓凤、郑江华、郑艳、段晓珍、莫丽萍、符旗、符光厚、舒业、舒清、舒相军、曾明、谢景学、雷华英、满延春、滕召俊、滕树有、滕树明等30人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启斌县委常委、副县长苏昕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翔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林峰,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副科实职、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经科商粮局、县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工业园、县城建投、县交建投、县旅游投、县水务投、县农发公司、县供销联社、麻阳锦丰惠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县检察院班子成员、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17个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7年4月27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

2017年4月27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17个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的议案》(麻政函【2017】38号)及说明。经审议,同意县人民政府将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17个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总投资87.38516亿元。同意将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17个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42.0919亿元列入县财政专项预算。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按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供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风险防控,并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确保城市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7年427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

任命:唐锦平同志为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麻阳苗族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号)

经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2017年4月27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确认,县电力公司党总支部书记雷斌因工作调动离开麻阳,按照《代表法》相关规定,其人大代表资格及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自然终止。2017年4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在高村镇第十五选区依法补选了唐锦平同志为县人大代表。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县七届人大代表198人,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33人。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