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2月19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彭海波所作的《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23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