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19年4月29日麻阳苗族自治县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欧晓凤同志的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段晓珍同志的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滕树明同志的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晓云同志的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