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张晓云等辞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4月29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张晓云、滕树明、田达春、舒青、莫丽萍等5名同志辞去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张晓云、滕树明、舒青、莫丽萍的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也相应终止。报县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