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彭海波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
决定
(2024年3月1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彭海波辞去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