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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调研我县自治和单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来源:麻阳新闻网作者:尹杰浏览数:163 

  3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丙生、市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杨桂武等一行人深入我县伟兴鑫鑫LED光电产业园、兰里镇黄桃基地建设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汇报,调研我县自治条例及单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新林、副县长张梅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蒋丙生一行在伟兴鑫鑫LED光电公司调研

座谈会现场

  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了伟兴鑫鑫LED光电产业园,认真查看了企业生产、包装的一系列流程,蒋丙生边看边问,仔细询问了企业的发展现状以及自治条例对民族工业的发展影响。

  在兰里镇黄桃基地,蒋丙生一行沿着着桃园山路步行了一千多米,详细询问了该基地的规划及建设情况,他表示,麻阳的水果产业一直是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兰里的黄桃大有可为,该基地建成后,将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同时可带动提升麻阳的生态休闲农业发展。

  在座谈会上,蒋丙生一行认真听取了我县关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我县自1988年10月31日成立苗族自治县以来,于1992年颁布实施了《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2006年对自治条例进行了修改;2010年7月1日颁布实施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2014年7月1日颁布实施了《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产业发展条例》。在自治条例贯彻实施中,我县坚持改革开放,实现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社会各项事业进步明显,坚持服务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和完善,严格按照民族政策和自治条例要求,落实少数民族在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照顾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通过颁布实施城镇管理条例,我县城区面貌发生较大改观,共开展各项整治行动100余次,查处违章设摊2500多起,占道经营450多起,非法张贴、涂写广告4000多起;同时强化投入,城市基础设施持续改善,新建了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等;推进阳光执法,城市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形成了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巡查联动机制等。

  我县柑桔产业发展条例颁布实施后,柑桔产业支柱地位更加突出,使我县柑桔产业发展有法有据,有法可依;健全了柑桔产业发展的保障机制,确保了柑桔产业发展的科技、财政投入;规范了我县柑桔产业的生产管理,加强了对柑桔种苗、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管理和保护。

  参加座谈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就我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了发言,剖析了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建议。

  蒋丙生指出,在少数民族自治和单行条例贯彻实施中要做到自觉维护宪法、保证宪法的公正性,自觉维护中央人民政府和上级政府的管理,加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条例的落实要从公职人员自身做起,同时加大宣传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