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决定接受曾明等同志辞去县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公告
经2018年10月26日麻阳苗族自治县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曾明、宋青山、易钊生、李德华、罗兴桃等5人辞去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曾明同志的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也相应终止。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