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人大志(1949—2015)之十四
乡 镇 人 大 工 作
自1954年麻阳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起到2014年底,麻阳苗族自治县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乡镇人大制度建立时期。1954年经过普选并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始行使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各乡镇代表名额为20—40名。每届任期两年,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乡人民委员会主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本乡镇重大事项,选举正副乡镇长。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为人民公社社员大会取代,乡镇人民委员会为公社管委会取代。
第二个时期是“文化大革命”开始,麻阳县于1968年底建立了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公社社员代表大会停止活动。
第三个时期是乡镇人大恢复发展时期(1980年至今)。1980年,撤销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和社员代表大会。1983年根据省、地关于政社合一、建立乡镇政权的工作部署,6-7月麻阳县在岩门乡进行乡镇政权试点,直接选举县、乡人大代表,召开岩门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1984年4月全县乡镇废除人民公社体制,恢复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贯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决定本乡镇重大事项,选举和罢免正副乡镇长,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工作。1985年1月,各乡镇设立人大联络员。1987年4月乡镇换届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或设专职主席。1988年12月,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实施《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若干规定》,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主席团的职能进一步明确,推动乡镇人大的建设。1994年初,镇乡人大换届时,乡镇人大专职常务主席由7名增加到14名。1995年2月全国人大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主席,并可设副主席1至2人。同时,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规定》增加了镇乡人大主席、副主席设置。此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主席团主召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民主和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至此,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相对稳定,乡人大代表选举、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及组织代表活动工作日趋规范。
第一章 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人民管理本乡镇的国家事务。
2004年底以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3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10月27日修改的《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改为5年。乡镇人大代表的任期不论是3年还是5年,任期届满时都进行了换届选举。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对镇乡的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都给予高度重视。在换届选举前,县人大常委会都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意见,任命乡镇选举委员会,并对镇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选区划分、投票选举日等项工作作出相关决议或决定。县人大常委会自成立以来,共组织领导乡镇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8次,其中单独进行3次,与区(县)人大代表同步进行5次。
一、 县第七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
这次选举是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修改的《组织法》、《选举法》、1983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和1983年12月22日湖南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的《选举实施细则》实施的。选举工作在县委和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县选举委员会主持进行。岩门乡于1983年6-7月进行试点,选出乡人大代表93名,并召开乡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出乡长、副乡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于1983年12月20日开始,1984年3月20日结束。全县设立23个乡镇选举委员会,划定选区394个。1984年3月18日至20日为选举日,各选区都在这三天组织选民进行投票选举。全县共设394个选举大会会场,另设流动票箱300多个,全县16.7206万选民,有15.3287万人参加投票,其中直接投票人数为12.1209万人,委托他人投票的2.8775万人,在流动票箱投票的3303人。经过宣传发动,选民登记;提名推荐,反复酝酿,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三个阶段,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 2735名,其中妇女代表 481 人,非党代表 916 人。4—5月各乡镇召开乡镇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乡镇长 23 人,副乡长 69 人。
二、县第八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1986年11月至1987年1月,麻阳县进行了第八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此次换届与县人大换届同步,由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全县设立乡镇选举委员会24个,划定乡镇代表选区592个。经过宣传发动,选民登记;提名推荐,反复酝酿,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三个阶段,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1454人。其中妇女281人,非党449人。依法选举出人大主席团主席24名。
三、自治县首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989年11月—1990年2月,麻阳苗族自治县治县进行了乡镇首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县、乡人大代表换届同步进行,县选举委员会于11月9日一12月28日在谷达坡乡进行了试点。换届选举分四步,第一步:成立选举机构,培训骨干、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第二步:宣传发动,搞好选民登记,公布选名名单,开好原县、乡人大代表座谈会。第三步:提名推荐、酝酿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投票选举。第四步:召开乡镇首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人大主席团、政府领导班子。此次换届全县总人数315000人,选民人数197599人;共培训骨干2310人,张贴宣传标语8637张,横幅645条,广播206次。共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1294名,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24名。
四、自治县第二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992年下半年,各乡镇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圆满完成了第二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各乡镇党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了专门班子,按照县委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乡镇制订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方案。全县共成立乡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和领导小组355个,培训骨干2135人次。二是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利用召开群众大会、电视广播、墙报、标语等形式,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全县共召开群众大会2400多次,广播电视讲座51次,张贴标语13万张,出墙报100余期,基本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选民充分认识到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各乡镇在划分选区时,按每一选区选举一至三名代表划分,共划分县、乡选区662个;在选民登记时,采取三增三减办法进行,基本做到了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共登记选民211007人,参选选民197523人,占已登人数的93.6%;直投选民160576人,直投率76.1%。选举时,坚持“三上三下”原则,坚持差额选举,共选举产生了县人大代表243名,乡(镇)代表1292名,乡镇人大主席24名,正、副乡(镇)长72名。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了地方基层政权建设,为我县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五、自治县第三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995年下半年,在县委的领导下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精心组织下,各乡镇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了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各乡镇建立了换届选举委员会,村建立了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实行乡镇干部包选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格局。全县共抽调831名干部投入换届选举工作,基本上保证每一选区有1-2名国家干部,切实加强了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二是深入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共召开动员大会37场次,培训骨干2478人,举办各类培训班360期,广播电视讲话84次,张贴标语1210张,横幅375条,墙报750期。对边远山区居住分散的个别户登门走访,对外出打工人员也动员其家属或亲属写信和打电话回来参加选举。据统计,全县共有选民221944人,其中参选投票204336人,直投率为选民总数的92.1%。三是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依法进行选举。各乡镇人大选举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认真进行了登记,及时分配代表名额1188名,划分选区523个。1995年11月21日至25日依法选出乡镇人大代表1183人,为应选代表的99.6%。其中非党代表488人,为代表总数的41.2%;妇女代表285人,占总代表数的24.1%。各乡镇于1996年1月1日至10日先后召开了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24人,乡镇长、副乡镇长77人。
六、自治县第四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此次换届从1998年11月15日全面铺开,至1999年1月13日结束,全县24个乡镇圆满完成了整个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据统计,全县18岁以上选民229007人,参选人数212976人,占93%;直投人数186007人,占81.2%;依法选出代表1184人,为应选代表的99.2%(其中非党代表476人,占40.2%;妇女代表240人,占20.3%)。依法召开乡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选出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24人;副主席23人;正、副乡镇长78人。
七、自治县第五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此次换届工作于2001年9月20日全面铺开,至2002年1月10日结束。共分宣传发动、选民登记、协商推荐候选人、投票选举、依法召开人代会五个步骤。据统计,全县总人口数351295,共有选民245825人,应选代表1449名,实选代表1172名(其中妇女代表274名,占23.4%;非党代表440名,占37.6%;农民代表944名,占80.6%)。依法召开了乡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选出乡镇人大主席24名,副主席24名。
八、高村镇首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006年3月,经省民政厅批准(湘民行发[2006]2号),高村镇与高村乡合并为新的高村镇。该镇首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县人大领导和指导下,于3月1日开始,至3月29日结束,历时一个月。共分组建领导班子、制定方案、登记选民、推定候选人、正式选举、召开人代会等六个步骤。全镇共有6个社区、15个建制村,总面积48平方公里,总人口5.21万人。共设选区33个(其中县直机关单位11个),选举镇人大代表72人。3月27日召开高村镇首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刘恩会为镇人大主席,陈际国为镇人大副主席;滕树明为镇长,刘志凌等3人为副镇长。
九、自治县第六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第六届乡镇(除高村镇外)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07年7月中旬始,至2008年1月上旬结束,与县五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同步。分为宣传发动、选民登记、协商推荐候选人、投票选举、依法召开人代会五个步骤。据统计,全县登记选民258677人,参加投票240561人,参选率93%,直接投票人数166122人,直投率达69.2%。全县共设乡镇人大代表选区462个,应选代表1084名,实选代表1074名(妇女代表268名,占24.9%;非党代表222人,占20.6%,35岁以下代表189人,占17.60%)。新一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乡镇人大主席22名,副主席22名,乡镇长22名,副乡镇长44名。
十、自治县第七届(高村镇第二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乡镇第七届(高村镇第二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自2012年7月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此次换届选举工作与县六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该项工作共分宣传发动,登记选民、协商推荐候选人,投票选举、依法召开人代会五个步骤。据统计全县登记选民280115 人,参加投票 241678人,参选率86.2 %。全县共设乡(镇)人大代表选区322 个,应选代表1156名,实选代表1153名(妇女代表268名,占24.9%;非党代表222人,占20.6%,35岁以下代表189人,占17.60%)。新一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乡镇人大主席23名,乡镇长23名,副乡镇长46名。
第二章 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
我县自1954年召开乡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共经历了15届人民代表大会(其中麻阳县8届,麻阳苗族自治县7届),为推进全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根据宪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1987年之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乡人民政府主持,未设有主持乡镇人大工作的常设机构和职务。1985年,县人大常委会为各乡镇配备了工作联络员;1987年4月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召集人代会,主持乡镇人大的日常工作,主席团设主席(常务主席)1名,1999年设立乡镇人大副主席职务。2005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发布文件,乡镇人大机构统一名称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由主席、副主席负责。2007年11月,因乡镇精减领导职数,县委不再提名乡镇人大副主席候选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了解代表工作情况,组织代表或者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查活动,总结交流代表工作经验。
(三)督促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报告办理结果。
(四)反映代表和选民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五)承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六)办理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协助选区依法办理补选、增选、罢免代表的有关事项。
(七)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居住或者工作在本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报告代表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的情况。
(九)办理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主席团)
主席(常务主席)、副主席名单
(人大主席职务自1987年4月始,副主席职务自1999年1月始)
乡镇 | 人大主席(常务主席) | 人大副主席 |
郭公坪乡 | 黄昌斌(1987.04—1995.11) 黄诚实(1995.12—1998.01) 黄前松(1998.02—1999.12) 欧家顺(2000.01—2001.12) 黄秀松(2002.01—2004.12) 张 斌(2005.01—2008.09) 龙承胜(2008.10—2011.03) 李亚松(2011.03—2015.12) | 罗召礼(2002.01—2003.03) 田积伟(2005.01—2006.02) 龙承胜(2007.11—2008.09) |
拖冲乡 | 熊家堤(1987.04—1990.01) 杨秀桂(1990.02—1992.10) 罗治学(1992.11—1999.12) 刘 伟(2000.01—2001.12) 罗克国(2002.01—2003.01) 滕建胜(2003.02—2004.12) 张绍元(2005.01—2008.09) 陈小余(2008.10—2011.03) 熊先军(2011.04—2015.08) | 滕树和(1999.01—1999.12) 张吉尧(2002.01—2004.12) 熊先军(2007.11—2009.08) |
尧市乡 | 杨秀桂(1987.04—1990.01) 田定善(1990.02—1990.11) 杨长保(1995.12—1998.11) 周保全(1998.12—2001.12) 唐秀富(2002.01—2004.12) 张先学(2005.01—2008.09) 唐祥稳(2008.10—2012.10) 田连春(2012.11—2015.11) | 张小兵(1999.01—2001.12) 张嗣水(2002.01—2005.03) 张吉勇(2006.03—2007.10) 邓继贵(2007.11—2009.08) |
文昌阁乡 | 张世凤(1987.04—1988.05) 唐世生(1988.06—1992.10) 杨秀桂(1992.11—1995.11) 段玉春(1995.12—1998.11) 张 勇(1998.12—1999.12) 张仲玖(2000.01—2001.06) 唐秀富(2001.07—2001.12) 赵小林(2002.01—2004.12) 滕召文(2005.01—2008.09) 唐建设(2008.10—2012.10) 罗召礼(2012.11—2015.12) | 张水英(1999.01—2001.12) 田昌贵(2002.01—2004.12) 唐红秀(2005.01—2006.03) 余 青(2007.11—2011.03) |
锦和镇 | 满兴茂(1987.04—1992.10) 黄前福(1992.11—1995.11) 黄前树(1995.12—1999.12) 陈武山(2000.01—2001.07) 向祖贵(2001.08—2003.02) 路启玉(2003.03—2006.02) 田振华(2006.03—2009.06) 张群霞(2009.07—2012.10) 田小霞(2012.11—2015.08) | 陆承兴(1999.01—2002.02) 唐 军(2002.03—2004.12) 王学礼(2005.01—2007.10) 圣 杰(2007.11--2008.07) |
长潭乡 | 周宗培(1987.04—1987.05) 汤正雄(1987.06—1995.11) 黄前福(1995.12—1997.09) 胡顺友(1997.10—1998.11) 舒易贵(1998.12—2001.12) 曾令念(2002.01—2003.02) 滕召奇(2003.03—2004.12) 滕召和(2005.01—2006.08) 傅海斌(2006.09—2010.09) 袁四海(2010.10—2015.12) | 朱正武(1999.01—2001.12) 朱永炳(2002.01—2003.02) 龙绪佳(2003.03—2004.12) 郑学安(2005.01—2007.10) 滕铁军(2007.11—2012.10) |
大桥江乡 | 龚宗改(1987.04—1990.01) 舒万和(1990.02—1995.11) 成应善(1995.12—1999.12) 唐发权(2000.01—2003.01) 赵富国(2003.02—2006.02) 滕 进(2006.03—2006.06) 滕久耀(2009.07—2011.03) 欧家华(2011.04—2015.12) | 田积明(1999.01—2001.12) 段唐平(2002.01—2004.12) 欧家华(2005.01—2006.02) 谭永贵(2007.11—2012.10) |
舒家村乡 | 张先文(1987.04—1990.01) 田必贵(1990.02—1990.11) 舒代华(1992.11—1994.04) 周启应(1994.05—1995.11) 曾维党(1995.12—1998.01) 张文良(1998.02—1998.11) 蔡六球(1998.12—2001.12) 刘恩会(2002.01—2004.12) 符玉强(2005.01—2006.02) 杨班利(2006.03—2011.03) 田水良(2011.04—2015.12) | 陈 强(1999.01—2001.12) 向秀伟(2002.01—2004.12) 滕建刚(2007.11—2008.10) |
江口墟镇 | 胡 伟(1987.04—1990.01) 滕树伟(1990.02—1992.02) 滕建友(1992.03—1992.10) 黄雨金(1992.11—1997.11) 蒋光源(1997.12—1998.11) 郑明成(1998.12—2001.12) 张祥雄(2002.01—2004.12) 刘兴文(2005.01—2006.02) 滕 历(2006.03—2008.09) 龙永胜(2008.10—2015.11) | 陈 泽(1999.01—2001.12) 段唐文(2003.02—2004.12) 白兴珍(2005.01—2007.10) 郑远遨(2007.11—2008.07) 刘钦华(2008.08—2012.10) |
谭家寨乡 | 雷初顺(1987.04—1988.09) 谭先英(1988.10—1995.10) 姚代喜(1995.12—1998.01) 吴礼喜(1998.02—1999.11) 张祥余(2000.01—2001.12) 段唐宽(2002.01—2002.12) 罗开国(2003.02—2006.02) 秦家长(2006.03—2009.06) 莫桂花(2009.07—2012.10) 贺世林(2012.11—2015.12) | 陈武超(1999.01—2001.12) 符光厚(2002.01—2004.12) 滕明杰(2005.01—2006.02) 龙永胜(2007.11—2008.09) |
隆家堡乡 | 张应标(1987.04—1990.01) 张吉富(1990.02—1992.10) 张吉宏(1992.11—1995.11) 舒相斌(1995.12—1998.01) 曾维党(1998.02—2001.12) 孙一贵(2002.01—2003.02) 段玉勇(2003.03—2003.08) 黄立新(2003.09—2007.10) 莫丽萍(2007.11—2009.06) 田小霞(2009.07—2012.10) 唐建设(2012.11—2015.12) | 周 雄(1999.01—2001.12) 陈 爱(2002.01—2004.12) 张利平(2005.01—2007.10) 张晓春(2007.11—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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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村乡 | 龙绪平(1987.04—1990.01) 陈武玖(1990.02—1990.10) 黄烈长(1990.11—1992.10) 刘东生(1992.11—1993.09) 滕代玉(1993.10—1998.02) 滕树魁(1998.03—2002.03) 刘淑华(2002.04—2004.12) 邓继好(2005.01—2006.02) 曾维平(2006.03—2009.08) 郑学安(2009.09—2015.12) | 田 英(1999.01—2002.03) 梁中玉(2002.04—2004.12) 王学达(2005.01—2007.10) 宋 伟(2007.11—2009.08) |
高村乡 (2006年3月行政区划撤销) | 胡庭荣(1987.04—1988.09) 莫祥应(1988.10—1992.10) 滕建财(1992.11—1995.11) 谭开功(1995.12—1998.11) 张嗣忠(1998.12—2001.12) 滕长银(2002.01—2006.03) | 陈功烈(1999.01—2001.12) 滕冬莲(2003.03—2006.03) |
岩门镇 | 宋一和(1987.04—1990.05) 滕久常(1990.06—1992.10) 舒易顺(1992.11—1998.01) 张显社(1998.02—1998.11) 李大富(1998.12—1999.12) 张湘齐(2000.01—2001.12) 李 乐(2002.01—2003.02) 张绍湘(2003.03—2004.12) 陈四清(2005.01—2008.09) 陈 宏(2008.10—2010.09) 朱 玲(2010.10—2011.07) 黄 方(2011.08—2012.10) 罗 欣(2012.11—2014.12) 符 旗(2014.12—2015.12) | 田 刚(1999.01—2001.12) 杨晓芬(2002.01—2003.02) 张 利(2003.03—2004.12) 陆 俊(2005.01—2006.03) 田连海(2007.11—2008.10) |
石羊哨乡 | 滕召清(1987.04—1990.01) 谭伦国(1990.02—1990.10) 胡圣仁(1990.11—1995.11) 莫开昆(1995.12—1998.02) 胡明贵(1998.03—2001.12) 刘 伟(2002.01—2004.12) 滕 历(2005.01—2006.02) 聂建军(2006.03—2015.08) 熊先军(2015.08—2015.12) | 肖 文(1999.01—2001.12) 张青洪(2002.01—2007.10) 陈 宏(2007.11—2008.09) |
高村镇 (2006年3月兼并高村乡) | 滕建艮(1987.04—1990.05) 宋一和(1990.06—1992.10) 张绍祖(1992.11—1998.11) 黄昌林(1998.12—1999.12) 张 勇(2000.01—2003.01) 罗代忠(2003.02—2004.12) 刘恩会(2005.01—2008.09) 田 荣(2008.10—2012.10) 刘恩晓(2012.11—2015.11) | 谭长松(1999.01—2001.12) 欧香莲(2002.01—2014.12) 陈代权(2005.01—2006.02) 陈际国(2006.03—2007.10) 余红星(2007.11—2009.03) |
板栗树乡 | 向求善(1987.04—1998.02) 张湘齐(1998.03—1999.12) 彭海波(2000.01—2001.12) 戴枝生(2002.01—2003.01) 谭世雄(2003.02—2004.12) 滕树和(2005.01—2006.02) 郑祖俭(2006.03—2011.03) 陈小余(2011.04—2015.12) | 周杨文(1999.01—2001.12) 邓继好(2002.01—2004.12) 田小霞(2005.01—2007.10) 熊继翔(2007.11—2012.10) |
谷达坡乡 | 周志亮(1987.04—1992.10) 周光满(1992.11—1993.07) 丁代茂(1993.08—1995.11) 黄泽尧(1995.12—1996.09) 向俊发(1996.10—1998.11) 罗祖军(1998.12—2001.12) 欧家顺(2002.01—2004.12) 陈武超(2005.01—2008.09) 王 军(2008.10—2015.08) 刘绍顺(2015.08—2015.12) | 黄立新(1999.01—2001.12) 莫泽华(2002.01—2003.01) 陈武斌(2003.02—2004.12) 滕树英(2005.01—2006.02) 田积伟(2006.03—2007.10) 王 军(2007.11—2008.09) |
栗坪乡 | 陈 健(1987.04—1988.01) 邓宗富(1988.02—1990.01) 王连松(1990.02—1991.03) 邓宗富(1991.04—1992.02) 段绍惠(1992.03—1995.11) 张可友(1995.12—1998.11) 满和清(1998.12—2001.12) 滕召奇(2002.01—2003.02) 滕青礼(2003.03—2004.12) 向光斌(2005.01—2011.03) 郑祖俭(2011.04—2015.12) | 滕召琪(1999.01—2001.12) 田连春(2002.01—2004.12) 张 明(2005.01—2007.10) 路家忠(2007.10—2012.10) |
绿溪口乡 | 黄烈长(1987.04—1989.08) 张青玉(1990.02—1995.11) 郑永和(1995.12—1998.11) 张平良(1998.12—2001.12) 郑云安(2002.01—2003.02) 莫佰海(2003.03—2004.12) 谭世清(2005.01—2006.02) 欧家辉(2006.03—2011.03) 陈小海(2011.10—2015.12) | 向宏清(1999.01—2001.12) 李 斌(2002.01—2004.12) 张群霞(2005.01—2006.02) 周尚军(2007.11—2011.03) |
兰里镇 | 莫长甲(1987.04—1990.01) 张千一(1990.02—1995.11) 周启应(1995.12—1998.11) 段唐宽(1998.12—2001.12) 唐云华(2002.01—2004.12) 符长友(2005.01—2008.09) 刘恩晓(2008.10—2012.10) 宋 伟(2012.11—2015.12) | 滕美霞(1999.01—2011.12) 龚元君(2002.01—2004.12) 滕春霞(2005.01—2006.02) 陈功华(2006.03—2007.10) 刘恩晓(2007.11—2008.09) |
和平溪乡 | 向品楷(1987.04—1990.05) 欧民众(1990.06—1992.02) 邹先槐(1992.03—1992.10) 黄昌林(1992.11—1998.11) 谭世雄(1998.12—2003.02) 路必兴(2003.03—2004.12) 张湘衡(2005.01—2012.10) 张 华(2012.11—2015.12) | 刘华元(1999.01—2001.12) 王全英(2002.01—2003.02) 朱永炳(2003.03—2004.12) 李荣伟(2005.01—2006.02) 包敦伟(2007.11—2012.10) |
吕家坪镇 | 胡定江(1987.04—1992.10) 刘隆松(1992.11—1998.01) 满维成(1998.02—2003.01) 颜唐武(2003.02—2004.12) 张再林(2005.01—2006.02) 刘兴文(2006.03—2008.09) 唐 军(2008.10—2015.12) | 周重颜(1999.01—2000.01) 张八英(2002.01—2004.12) 周杨文(2005.01—2007.10) 张春海(2007.11—2009.08) |
黄桑乡 | 张志水(1987.04—1990.01) 杨林森(1990.02—1993.07) 刘隆儒(1993.08—1995.11) 满和清(1995.12—1998.11) 张显社(1998.12—1999.11) 莫开琪(2000.01—2000.11) 满益刚(2000.12—2004.12) 孙本宽(2005.01—2006.02) 陈小海(2006.03—2012.09) 郑孟刚(2012.10—2015.12) | 舒兴桃(1999.01—2001.12) 陈小海(2002.01—2004.12) 郑自闲(2005.01—2006.02) 黄 方(2007.11—2011.07) |
1985年乡镇人大未设立主席团主席,部分乡镇设立了人大联络员。联络员的职责主要有:组织县、乡(镇)人民代表学习,开展活动,掌握县、乡(镇)人民代表的异动变化情况;县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负责协县做好本乡(镇)会务工作和收集有关情况;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名单如下:
第三章 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是县人大常委会经常性工作之一。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1987年我县24个乡镇人大成立了人大主席团,设立了常务主席,作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2005年统称为乡镇人大。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班子建设、开展培训、实施考核和目标管理等措施,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班子建设。1987年初,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时,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向县委建议,把有参政议政能力、热心人大工作的推荐到常务主席的工作岗位上。全县24个乡镇人大主席团有19个配备了专职常务主席。1990年换届,全县24个乡镇选举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6个乡镇配备人大专职干部。常务主席全部进入乡镇党委班子。1991年帮助24个乡镇人大主席团配齐了专职或兼职秘书。1999年乡镇人大换届时,配备了人大副主席。在之后的历次乡镇换届中,常委会积极向县委建议,配备好乡镇人大干部,做到了乡镇人大干部年纪轻、素质高,为搞好乡镇人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2008年,常委会出台了《乡镇人大干部管理办法》,加大乡镇人大干部的双向交流和业务培训,提高了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从1987年起,县人大常委会把乡镇人大干部培训列为议事日程。一是利用会议组织人大主席团学习法律和有关文件精神,帮助他们提高认识。1987年3月,召集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人大专干会议,专题学习地方组织法和中央、省里有关文件,提高大家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树立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信心。二是1993年、1995年两次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到地委党校系统学习特色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1999年、2003年、2008年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到市委党校学习;组织人大秘书到市人大和怀化日报社进行人大业务知识和新闻写作培训。通过培训有效地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分期分批邀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到外地考察学习等形式,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业务素质。
三、包片联系镇乡人大工作。从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就建立了主任、副主任和机关委室包片联系镇乡人大工作制度。包片联乡主要内容是指导乡镇人大开好人代会、开展代表活动,建立人大相关制度等。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通过参加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活动,加强联系,指导工作帮助乡镇建立和健全了人大工作、学习、信访以及联系代表和群众等8项制度,使乡镇人大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经过多年实践证明,这一举措积极有效,对于规范乡镇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保证镇乡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权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指导召开人代会。按照《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一年一度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都坚持派领导和机关干部下到乡镇予以现场指导。会议之前,帮助乡镇人大搞好会议筹备;会议期间,指导乡镇人大严格依法办事;会议结束后,督促和支持乡镇政府落实人代会决议、决定,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协助主席团将会议资料整理归档。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对一些乡镇一年不开一次人代会现象,进行督促指导,坚持按地方组织法办事。对一些乡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选举,决定予以撤销,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1987年对于4个乡镇选举政府领导人时,违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撤销选举结果的决定。
五、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1987年8月专门召开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座谈会,传达省、地会议精神,介绍了外地人大工作先进经验,交流各乡镇工作的体会,总结转发了郭公坪、文昌阁、吕家坪等乡镇人大工作的经验材料,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1988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用近20天时间,深入各乡镇全面了解乡镇人大工作,在代表参政议政、党委支持人大工作、政府接受监督等方面总结许多典型经验,并于1989年1月召开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此后,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召开1-2次乡镇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工作,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1990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在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团中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内容包括:1、人大业务工作10项。主要是坚持党的领导、召开人代会、决议决定的落实、代表活动(开展当代表、勤参政、办实事、为人民活动,半年评议一次政府,全年组织代表视察1-2次)、办理代表建议、主席团会议、协办工作、上报材料、文书档案、人大通讯报道。2、思想作风建设5项。主要是政治业务学习、调查研究、廉政建设、联系代表(每个成员走访代表25人次,走访选民20人次)、信访工作。实行百分制,进行年度考核。通过创先争优活动,使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更加具体,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目标更加明确。1991年还组织代表开展“当代表、勤参政、办实事、为人民”活动,指导乡镇代表评议政府工作,并在谷达坡乡进行人大代表评议基层“双管”单位工作的试点。麻阳县被地区人大评为“1991年度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先进单位”。
七、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从1996年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实施目标管理制。目标管理内容分为乡镇依法召开了人代会、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监督政府工作、县人大代表述职和自身建设等5大项目,实行百分制。对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发生违法行为的;不开展代表述职的;不开展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工作评议的三种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评先、不评优。每年底,由县人大常委会委室考核后,表彰先进人大主席团、优秀人大主席和优秀人大秘书。通过目标管理,激励了先进,鞭策了后进,达到了“三个满意”,即党委满意、代表满意、群众满意;在自身建设方面实现了“四有”:即有牌子、有班子、有房子、有制度,基本上达到了上级党委、人大的要求。2014年以后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开始进行绩效考核,签订责任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乡镇人代会、评议工作、代表工作和其他工作。特别是把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和开展“双联”活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年终进行检查评比,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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