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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关于接受付海兵等辞去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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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付海兵等辞去麻阳苗族自治县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1118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付海兵、李春光、罗祖军、吴松明、杜玮奇、龚莛、谭平辞去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吴松明的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