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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斌等辞去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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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斌等辞去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3月10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斌、胡晓、段晓珍、刘和平、唐祥稳、陈开华辞去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张斌、胡晓、刘和平的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