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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 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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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

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 2017年6月29日在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于4月下旬到6月中下旬,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培训、进行前期暗访和专题调研,以及深入相关职能部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养殖基地、学校食堂、餐饮店及销售网点、超市、集贸市场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对我县贯彻执行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监管机制日臻完善。一是组织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大。县里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加强协调、督促和指导。二是“大监管”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县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积极整合职能,加强和充实一线执法监管力量,全县18个乡镇设立监管所,配齐食品安全监管专干及村食药协管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三是监管责任层层压实。县人民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发了《麻阳苗族自治县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等文件,使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了组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四是各项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县食安办建立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卫生部门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农产品监管部门建立了农资市场—农产品基地—农产品质量监测—田间生产管理的档案制度。食药工商质监部门在市场准入环节建立了食品准入制度,在流通环节建立食品销售进货查验和登记制度,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方面,建立快速反应处理机制。

(二)紧扣工作重点,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县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从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检验运输等方面严格监管。规范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购货台账建立,全县已有1000多家餐饮单位建立了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台账。县农业局坚持从种子、农药、化肥、环境等源头抓起,从根本上“把关”,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严格质量自检把关,实行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制度。县畜牧水产局狠抓饲料、兽药经营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饲料、各类违禁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县教育局指导、督促各校园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县卫计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努力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

(三)开展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形势向好发展。2017年1月至6月,县人民政府在县城城区及周边开展了食品小餐饮、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食品小摊贩(以下简称“四小”)集中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已对215户无证照“四小”经营者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进行许可、备案,并按要求进行了规范性整治。针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等重点食品,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县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开展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乳制品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等活动,在检查中未发现明显违法行为,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县农业局和县畜牧水产局均开展了农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出的违法商品全部登记造册后,进行没收、焚烧、销毁和深埋处理。

(四)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在贯彻落实食品安一法一条例”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共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10余次,举办食品安全讲座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最近,县农业局又举办了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组织全县农药经营户、省市龙头农业企业、星级农庄负责人集中学习新条例,着力增强尊法守法、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应该看到,受大环境的影响,目前全县食品领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仍然很多,食品安全监管任务依然艰巨。

(一)农产品源头污染管理问题仍然突出。我县一些农产品种植、养殖户由于文化科技素质偏低,对如何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饲料等知识掌握不够,加之农产品质量法律意识淡薄,受市场利益驱使,片面追求农产品卖相,在种(养)、产、管过程中,滥用化肥、农药、除草剂、激素等物质,导致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禽畜产品残留不健康激素不同程度的存在。从检查中了解到,部分蔬菜基地种植辣椒农残物严重超标,还有个别种养户使用涂有农药的纸袋包裹枇杷、黄桃等水果的现象;同时发现在农残物的检测方面还没有常态化、普遍化。虽然在各个乡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点,但由于没有配备专业人员,检测经费严重不足,检测工作近乎流于形式。

(二)“四小”食品安全缺乏有效监管。虽然我县今年开展了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点和小摊点的“四小”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但由于“四小”食品生产经营户面广、点多、规模小,且流动性大、隐蔽性强,整治成果难以巩固,“四小”食品安全总体状况仍然不容乐观,突出表现为:多数小作坊生产环境条件差,生产工具、容器、设备不清洁,原材料乱放,垃圾、废弃物乱扔,吃、住、产合在一起。有的小作坊为减少生产成本,追求卖相,添加违禁非食用性物质,且加工隐蔽,调查取证难,监管难以到位。据群众反映,城区农贸市场销售的牛百叶、鸡爪等熟食有使用福尔马林防腐及用其他合成物冒充猪血等现象。小餐饮、小食品点和小摊点经营场所狭小、环境卫生差、基本设施不符合要求,在监管过程中,强制执法、规范性整治因各种因素很难落实到位。特别是学校周边小商店、小吃店、流动餐饮摊点聚集,卫生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劣质垃圾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充斥其间,直接危害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

(三)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能力不足。一是执法监管力量薄弱。县食安办设在县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两者合署办公,实际上只有2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无法完成食安办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职能;县农业部门乡镇监管队伍专业技术水平低,基本处于兼职管理状态,日常监测无力开展;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人员配备不够,缺乏专业检测人才;县食药工商质量部门共有22名乡镇监管人员,多数乡镇只配有1人,无法开展执法工作。二是监管技术保障不到位。县食药工商质量、农业、畜牧等部门抽检设备和检测技术不能满足检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只有简单的快速检测设备,地沟油、“瘦肉精”、三聚氰胺、重金属含量等很多检测项目,必须依托省、市级部门才能完成。三是监管经费投入不足。例如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一直未列入县财政预算,日常工作运转依靠挤占局机关行政经费来支撑。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县蔬菜水果年度例行监测县级要完成3000批次,乡镇要完成9000批次,每批次按17元工作成本计算,共需20.4万元专项检测经费,由于无经费来源,抽检工作频次大幅缩水。

(四)职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不平衡。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是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主力军,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既是部门法定职责,又是老百姓热切期盼,理应“不用扬鞭自奋蹄”,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今年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明确要求各被检单位必须扎实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要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大多数被检单位态度端正,认真对待,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卫计局、岩门镇、高村镇、兰村乡等单位自查报告上交及时,查找问题深入,整改措施有力,工作富有成效。但一些单位重视不够,敷衍了事,马虎应付,如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板栗树乡等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上报自查报告,还有个别单位连自己食品安全职责都不清楚,酒类执法、粮食执法等食品安全方面重要工作,在自查报告中不仅只字未提,还以“没有执法权限”予以搪塞了之,应付检查。另外,在我们检查中,发现一些部门还存在部分监管薄弱环节,如生猪私自屠宰现象较为突出;学校食堂管理有漏洞,有的学校食堂碗筷消毒流于形式。“窥一斑而知全豹”,我县食品安全在监管责任意识、部门联动机制、监管执法力度等多个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食品安全监管“堵”与“疏”结合不够。过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重监管轻服务,重处罚轻引导,每次专项整治风暴之后,后续“疏导”机制跟不上,食品安全隐患始终无法彻底清除。目前,我县还没有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缺乏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和行业自律的有效措施和可操作方法,同时县人民政府在规划发展、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等方面支持食品企业发展力度不够,致使企业创建“品牌”意识不强,产品档次较低。因规模小,资金不足,我县大多数农产品生产企业“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推进缓慢,全县有10多家已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不愿按时再认证和续展。

三、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老百姓最关心、最关注、最头疼的问题,不管如何强调,如何聚焦都不为过。当前我县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假冒、过期、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充斥我们身边,农残蔬菜、农残水果、瘦肉精猪、激素黄鳝、不合格桶装水等日常消费品屡见不鲜。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稍有马虎,我们的生存环境及生命健康将直接受到威胁。因此,县人民政府必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位置,把好关、履好职,给老百姓交代,让老百姓放心。

(二)要真正发挥县食安办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管的核心作用。一是要提高食安办的权威。将其单列到政府办下属工作部门,机构高配,人员高配,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二是要确保专职化。配备一定数量食品安全专业人员,专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三是要激活食安办工作能动性。要运筹帷幄一个“统”字,谋篇布局、牵头抓总;要身体力行一个“管”字,组织协调、带头推进;要利剑高悬一个“督”字,压实责任,奖优罚劣。

(三)要妥善解决县域食品安全两大主力军的钱与人的问题。县农业局和县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是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两大主力军,工作经费及人员力量是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的关键。目前的现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试想,一个无经费、无人员的“空壳”机构怎么能抓好工作呢?只有经费到位,人员充足,才谈得上开展工作。按照《中人华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也要按工作需要配足人员力量。

(四)要认真做好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导”“引”文章。一方面是“导”,即要确立优质产品观念导向。麻阳作为农业大县、水果之乡、长寿之乡,农产品要走出麻阳,打出品牌,走向全国,必须要树立“三品一标”认证重要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经得起检验。另一方面,要以政府政策支持指“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走规模化、科学化、品牌化的新型农业发展道路。日前,县农业局组织有关专家草拟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办法》,建议人民政府予以支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