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欧晓凤辞去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经2021年1月22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欧晓凤辞去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