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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人大志(1949—2015)之三: 大  事  记

来源:《麻阳人大志》编委会浏览数:1837 


大   事   记

1949

9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第四军进入锦和,麻阳解放。

1950

3月28日,麻阳县人民政府于锦和正式成立。县长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7军139师417团团长丁振愈兼任。

4月21-25日,麻阳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县城锦和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继续剿匪、征粮支前、春耕生产。会议选举产生由陈金斗等7人组成的麻阳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9月4-6日,麻阳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在县城锦和召开。会议中心议题是:总结1949年征粮工作,讨论1950年秋征工作。

12月22日,成立麻阳县人民法院。由县人民政府县长陈金斗兼任院长。

   1951

4月26-29日,麻阳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县城锦和召开。会议听取了县长陈金斗所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等,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麻阳县抗美援朝分会等决议。

11月13-18日,麻阳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在县城锦和召开。会议推举麻阳县出席湖南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的代表。

    1952

6月28日-7月1日,麻阳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县城锦和召开。会议听取了县长陈金斗所作的《七个月工作基本总结与今后任务》的报告,会议通过了设立麻阳县第七区人民政府和高村镇人民政府的决议。

12月5-8日,麻阳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在县城锦和召开。会议确定全县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发展农业和贯彻《婚姻法》等。会议宣传了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重要意义,要求向群众广泛宣传,做好思想准备。会议通过麻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计划。

     1953

3月28-31日,麻阳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在高村召开,158名代表出席,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讨论制定《麻阳县第一个五年计划》及互助合作规划。

5月25日,由省主席程潜签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文件,批准麻阳县成立选举委员会,武明任县选举委员会主任,张超群、崔明金、方德华、秦海波、王斌、冯佩清、王振远等8人为委员,主持麻阳县第一次人大代表普选工作。

9月27日,麻阳县人民政府发布文件,启用麻阳县选举委员会印章。

     1954

5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第一部《选举法》规定,麻阳县进行第一次人民代表的普选,全县18周岁以上选民94167名,参选74040名,在选举乡人民代表的基础上,选出县人大代表183名。

6月29日-7月2日,麻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高村召开,会议听取了县长张超群作的《一年的施政工作及今后任务》的报告,会议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宪法草案、保卫革命胜利果实》等五项决议,会议选举了张超群为主任的县人民政府常务委员会,并选举麻阳县出席湖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5

4月18-20日,麻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高村召开,会议传达湖南省第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精神,通过了《关于大力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春耕生产运动》等四项决议。会议选举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委员会委员以及县人民法院院长,补选省人大代表一名。

4月20日,麻阳县人民政府改为麻阳县人民委员会。

8月,麻阳县人民检察院成立。

     1956

11月-12月,全县选举第二届县人大代表。登记选民101666名,参选89089名,选出乡镇人民代表912名,乡镇人代会选举县人大代表229名。

12月5-7日,麻阳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高村召开,出席代表19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秀桂所作的《关于1956年的施政工作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县委书记王斌作了《关于巩固农业社,发展生产,厉行节约,战胜灾害》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法院院长等。

     1957

5月29日-7月2日,麻阳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高村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整顿巩固农业社,搞好秋前农业生产,争取1957年全面大丰收》及《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建议》等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会议补选侯湘清为副县长。

     1958

4月,全县开展选举第三届县人大代表工作,共选出县人大代表231名。

6月11-12日,麻阳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高村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杨秀桂作的《一年来的施政报告》、县委书记初学然作的《关于当前农村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动员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1958年农业生产大丰收而奋斗》的决议。会议选举赵振兴为县长,杨秀桂、刘笃生为副县长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和麻阳县出席湖南省第二届人大代表。

     1960

12月,全县选举县四届人大代表,各公社选出公社人民代表1970名,在公社人代会上,选出县人大代表185名。

12月6-7日,麻阳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高村召开。会议听取了副县长刘笃生作的《关于两年多来的施政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副局长江志伟作的《关于1958、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和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杨秀新作的《关于1959年以来法院工作情况报告》等,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会议选举赵振兴为县长,王振远、刘笃生为副县长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补选了湖南省二届人大代表一名。

     1964

9月,普选县第五届人大代表,各公社(镇)选出人民代表1560名,在公社人代会上选出县五届人大代表210名。

9月1-3日,麻阳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高村召开,出席代表173人,会议听取政府、法院和财政预决算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会议选举陈日晖为县长,刘笃生、段唐德为副县长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和麻阳出席湖南省第三届人大代表。

     1966年-1976年

人民代表大会停止。1968年2月,麻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了县人民委员会。

     1977

11月,麻阳县绿溪口乡羊古脑村赤脚医生李春华在湖南省五届人大一次会上被选举为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1978年2月到北京出席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2月,各公社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民主协商办法产生公社人民代表。

     1978

1月,各公社(镇)召开人代会,选举产生县六届人大代表658名。

1月10-12日,麻阳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高村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革委会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了县革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1980

9月15日,县革委会成立由钟群任主任、王来宾、滕昭明、王代菊任副主任的麻阳县选举委员会,主持全县第七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11月11日,麻阳县第七届人大代表和各社镇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日,全县直接选举县人大代表231名,社镇人大代表1909名。

11月30日-12月5日,麻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高村召开。会议决定设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消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大会选举钟群为主任的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蔡世强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福善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嗣保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2月5日,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次会议,学习《地方组织法》,明确县人大常委会任务、职责。

     1981

1月9日,县委设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由钟群同志任书记、滕昭明同志任副书记。

2月,设立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月23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次会议,学习中共中央(1980)2号文件。研究人大工作有关制度,首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命。

5月18-20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整顿社会治安的决议,关于制止乱砍滥伐保护森林资源的决议。                         

6月,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组织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社会治安、物价等工作进行视察。

10月29-30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次会议,审议县政府《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具体规定》(试行)。任命杨嗣勇为麻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2月4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7次会议,决定1982年一季度召开麻阳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1982

3月3-6日,麻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高村举行。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会议就《振奋精神,加强控制人口增长》报告作出了决议。

5月26-27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次会议,作出了关于组织全县人民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

9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发文,决定恢复麻阳县尧市人民法庭、麻阳县岩门人民法庭,增设麻阳县高村人民法庭。

9月27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次会议,通过《麻阳县环境保护的若干规定》。

11月13-15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公社、镇代表小组经验交流会,交流了代表工作经验。县委书记薛忠勇在会上对进一步提高认识支持人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1983

1月8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6次会议,学习新《宪法》,做出召开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3月13-16日,麻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城举行。会议听取了县政府、人大等6个报告和县区划委员会《应用区划成果,努力开创麻阳农业新局面》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会议印发了《给全县人民的劳动致富书》,号召全县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劳动致富。会议选举了麻阳县出席湖南省六届人大代表。

6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钟群对61名干部颁发了任命书。

6月11日—7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在岩门乡开展县、乡人大代表选举试点工作,共选举县第八届人大代表11名、乡代表93名。7月18日召开岩门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正、副乡长和经济联合会领导。

9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员和人大代表到社、镇和部分县属企业视察工农业生产情况。

11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决议》。

12月22-24日,麻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县八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

12月20日-1984年3月20日,全县选举县八届人大代表。

     1984

1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设置法制组、教科文卫组、财经组,各组设组长、副组长、专职委员。

3月18-20日为县、社镇人大代表选举日,全县共选举县八届人大代表272名、社镇七届人大代表2735人。

4月11日-16日,麻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杨秀桂为主任的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胡积亮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福善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嗣保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作出了《关于保护女婴和女婴母亲的决议》。

4月17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次会议,学习《地方组织法》,对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任命。

5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改设法制科、财经科、教科文卫科,均属局级机构。

5月27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次会议,学习中共中央[1984]8、9号文件,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代表提案向“一府两院”会议交办制度。

7月10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1984)一号文件情况报告。

8月26日-9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委员分赴15各乡镇进行综合性视察。

11月7日-8日,召开全县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绿溪口、兰里、岩门等乡镇在会上介绍经验。

12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汉生视察麻阳,接见麻阳负责人蔡世强、胡积亮、张湘友、姜腾飞、滕昭明、张友莲、向芳春等,听取麻阳汇报,了解麻阳乡土人情。

12月29-31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次会议,作出了《关于麻阳县高村镇总体规划的决议》。

     1985

2月1日,县委转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建设的报告》。

2月28日-3月1日,县八届常委会举行第7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1984年征收部分农业税使用方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3月19-22日,麻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力争五年内扫除“法盲”的决议》。会议补选黄久恒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7月11日—13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工作联络员会议,总结交流工作情况,明确人大工作联络员的职责。

8月9日,县八届常委会举行第1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部分群众恢复苗族成分的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县人民政府要求设立麻阳苗族自治县报告的决议》

12月27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次会议,通过罢免向秀珍的湖南省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

     1986

元月31日-2月1日,县八届常委会举行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江口墟乡、岩门乡撤乡建镇,锦和乡并入锦和镇、高村镇增设大桥居民委员会的提议》,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2月15日,县八届常委会举行第15次会议,补选李元玉为省六届人大代表。

3月5—9日,全体委员、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分赴4个乡镇和县直单位视察贯彻《森林法》、《经济合同法》和《税法》情况。

4月12日,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召开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好乡镇人民政府领导。

4月23-27日,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同意胡积亮辞出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会议补选谭绍银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滕观应、刘振华为副县长。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决议》、《关于发动全县人民大力发展水果生产的决议》。

4月29日,县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文件的通知。

6月11-13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7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路政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议》。

10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邦智一行到麻阳考察民族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滕昭明陪同到实地考察。

11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寿良来麻阳参加滕代远纪念馆开馆典礼后,到县人大机关听取人大工作汇报。

11月18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0次会议,研究人大换届选举事项,通过县、乡镇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

     1987

1月5日,为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日。全县选举县第九届人大代表236人,乡镇八届人大代表1454人。

1月4-9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21次会议,对个别乡镇在新的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选举政府领导成员不合《组织法》规定的做法,作出宣布无效的决议。

3月4-9日,麻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批准《麻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会议选举杨秀桂为主任的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谭绍银为县人民政府县长,王连德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人选未能过半,没有当选。

3月10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次会议,讨论县人大常委会1987年工作要点。

8月26-29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新修县志的决议》、《关于县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和检查的决议》。

    10月下旬,全体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到选区就物价、水电、环保等工作,进行3-4天视察。

     1988

元月11-15日,麻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六个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选举了4名省人大代表,选举田良藻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1月26日,县委发出文件,在全县开展学习组织法、选举法、土地管理法等“十法一条例”,普及法律常识活动。

3月12日,县委批转县人大常委会1988年工作要点。

4月25-28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8次会议,决定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科、财经科、教科文卫科改为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增设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人大机关共设“一室四委”。

7月4—7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次会议,通过了《麻阳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7月30日—9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以《宪法》、《地方组织法》、《刑法》、《森林法》为主要内容的县人大代表法律知识竞赛。全县有188名县人大代表参赛,其中8人获一等奖。

8月30日。县委发出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撤消麻阳县,设置麻阳苗族自治县,其行政区划不变。

    11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11名委员、50名县人大代表对生产自救、乡镇企业、林业生产和供销社工作,进行4-6天的视察。

    12月10日,县委转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综和的报告》,要求各执法部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989

1月12—14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吕家坪镇党委、拖冲乡政府、郭公坪乡人大等单位和部分人大代表在会上介绍经验。

3 月下旬至4月中旬,全体人大常委会委员和102名县人大代表围绕农业生产对21个乡镇和88个单位进行视察。

4月24-28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4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坚决制止盗伐森林资源的决议。

5月24-27日,麻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制止动乱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批准县政府等六个国家机关工作报告。

8月21—22日,召开乡镇人大工作研讨会,学习有关法律、文件。

9月25日—3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秀桂率部分委员、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赴常德市鼎城区等地学习考察人大工作。

10月24-27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7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制度的决议》。

11月20-21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8次会议,决定下届人民代表大会为麻阳苗族自治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

11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新颖一行来到麻阳考察《村委会组织法》试点情况。

     1990

元月6日,自治县首届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日。全县共选出县人大代表241名,乡镇人大代表1294名。

2月22-28日,麻阳苗族自治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张湘友为主任的自治县首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志强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田良藻为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连德为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王杰臣为湖南省七届人大代表。

3月22-24日,自治县首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向张其荣同志学习的决定》。

4月1日,麻阳苗族自治县成立大会召开,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致贺电祝贺,并派人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运昌来麻阳出席县庆典礼后,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看望全体工作人员,听取县人大工作汇报。

9月,县委就谭家寨乡部分干部在人大换届选举期间进行非组织活动发出处理通报。要求在换届选举中,必须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必须大力加强法纪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必须不断增强党性、增强团结。

11月3-5日,自治县首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落实我县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促进山区开放开发的决议。

     1991

3月5-9日,自治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增选刘琳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滕建党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4月,成立《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起草委员会和办公室。

4月,县人大常委会在全体县、乡人大代表开展“当代表、勤参政、办实事、为人民”活动。

8月22-24日,自治县首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次会议,作出《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的决议》,会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增设民族工作委员会机构。

12月23-25日,自治县首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决议》。

     1992

3月15日,县委批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人大代表开展评议司法机关及乡镇基层“双管”单位工作活动的报告》的通知,要求个有关单位积极支持人大代表开展活动,主动接受评议。

4月5-10日,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国家机关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还听取了7位副县长的述职报告;审议通过《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草案)》。

6月26日,湖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12月17日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5月28-30日,自治县首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6次会议,批准《县人大常委会监督“两院”、公安局、司法局工作的暂行办法》。

8月14日,自治县首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8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湘友辞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陈志强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9月21-23日,自治县首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9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的决议》。

11月11日,自治县二届人大代表选举日,全县共选举自治县二届人大代表243名。

12月28日—1993年1月1日,自治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选举张先坤为主任的自治县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张湘友为县人民政府县长以及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还选举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出席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3

1月2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次会议,会议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文件,讨论完善《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县委副书记马中建到会作了讲话。

2月15--17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次会议,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1992年县财政预算。

4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员和代表对《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8月19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次会议,决定将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乡中心小学更名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族小学。

8月,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组织科技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12月24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7次会议,听取《1993年全县公安工作汇报》。

     1994

1月12日,县委副书记马中建带领有关部门走访县人大代表杨腊娥,并进行现场办公。

1月13--17日,自治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报告,并做出了相应决定。

4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加强“一府两院”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通知》。

4月1日,县委批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组织省、县人大代表评议司法机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5月25—26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次会议,对法院、检察院和建委、卫生局四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

8月23—25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1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计划生育经费实行统筹的决议》。

9月13日,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40周年座谈会。县委书记黄孝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先坤作了重要讲话。

12月6日,驻麻阳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政府“十件实事”办理情况进行视察。

12月26—28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八七”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制订的《麻阳苗族自治县修编后县城总体规划》。

     1995

1月11--15日,自治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大常委会等6个国家机关工作报告,并做出了相应决定。会议审议批准了县人民政府《“三五”工程规划》。

    4月26—27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5次会议,审议批准了《麻阳苗族自治县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8月22—23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7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特大洪灾和抗灾自救情况、救灾款和物资安排发放情况的汇报。

11月21—25日全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日。全县依法选举乡镇人大代表1183人。

12月18—20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9次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关于我县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要求公安部门从严治警,改进工作作风,采取措施,迅速扭转我县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局面。

   12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管理的规定》。

     1996

3月17--21日,自治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审查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会议补选陈健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傅家齐为副县长以及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月25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会议,决定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族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

6月24—26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我县贯彻落实《农业法》情况的报告。

10月14日地区人大工委根据地委意见,确定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机关编制为25名。

10月15-16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座谈会。主要内容是交流人大代表履职经验、表彰优秀代表,研究和探讨在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搞好代表工作。10名优秀县人大代表交流了经验。怀化地区人大主任谭绍银、县委书记马中建、副书记滕树伟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全体领导出席了会议。

12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被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1997

1月17—20日,自治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批准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

3月1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6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全县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和关于《依法治县实施规划》的决议。

6月24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8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实施《麻阳苗族自治县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实施规划》的决定。

8月27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9次会议,决定任命杨秀华、张纯、黄呈魁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接受傅家齐、张时华、黄久恒辞去副县长职务;决定李泽龙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接受金兴汉辞去检察长职务。

10月10日,自治县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0次会议召开,通过全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安排和实施方案,决定全县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下旬开始到1998年1月3日完成。

11月12—14日,自治县三届人大代表选举日。全县共选举产生198名县人大代表。

12月27日—1998年1月1日,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选举张先坤为主任的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健为县人民政府县长以及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8

2月13—14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次会议,同意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依法治县条例》,并对县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副职进行换届任命。

3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俊秀来麻阳视察,听取麻阳人大工作汇报。

3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年度推行执法责任制签状大会。

4月17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次会议,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争创全省治安模范县实施方案》。

4月24日—25日,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选举了马中建、张先坤等26人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出席怀化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4月2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茂林视察麻阳。

5月6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为120多名“一府两院”的干部颁发了任命书。

6月23日—25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关于高村一桥加宽改造工程实施社会募捐的决定》。

8月26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十周年县庆筹备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全县上下抓住县庆机遇,凝聚民族精神,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11月1日,麻阳苗族自治县成立十周年庆典在县城隆重举行,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来电祝贺,并派代表团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俊秀出席庆典活动后,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盛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先坤陪同下到岩门镇看望省人大代表、岩门镇杨家湾村支部书记朱双英。

11月中旬至1999年1月,全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共选举乡镇人大代表1100多名。

12月22日—23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次会议,决定1999年元月16日至20日召开麻阳苗族自治县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1999

1月16--19日,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六个报告,并做出了相应决定。

3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县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农业工作委员会。

2月26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7次会议作出决定:从1999年7月1日起,禁止在县城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3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印发《1999年在县人大机关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和县乡镇人大代表中开展“民心工程”的实施方案》。

3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推行执法责任制大会,县委书记马中建、县委副书记滕树伟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4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佩云一行来麻阳视察。

6月10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次会议,决定任命余一凡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7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朝文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俊秀、省民委副主任彭秀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绍银陪同下来麻阳检查民族工作。

8月18—19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个单位文明执法情况汇报。

12月23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2次会议,作出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出台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制度》。

     2000

2月18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次会议,决定授予龚光雄等10人“人民满意的好公仆”称号、龙绪海等10人“优秀代表”称号、滕代蓉等5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魏自若等5人“人民满意的好检察官”称号、成世军等5人“人民满意好警官”、张吉宽同志“人民满意的好司法员”。

2月18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嗣勇辞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3月5日—8日,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国家机关工作报告,并做出了相应决议。会议补选张吉洪为县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3月20日,高村乡高垅村代表小组、市人大代表舒相国、向俊雄、县人大代表舒晓容受到中共怀化市委表彰,被授予“全市先进代表小组”、“全市优秀人大代表”称号。

4月19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4次会议,作出《关于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决议》。同时决定将“高村镇小学”更名为“富州小学”。

6月20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5次会议,作出《关于将县乡公路统筹费纳入县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

8月11日,高村乡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代表投票表决,罢免段少宏高村乡人民政府乡长职务,罢免李叶细副乡长职务。

10月24日,自治县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7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健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决定任命:吴才湖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决定代理县长职务。

12月6日,县委批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乡镇人民政府领导述职评议实施方案》。同意在乡镇人大会上,对乡镇领导进行评议。

12月29日—2001年1月1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批准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会议补选吴才湖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1

2月27--28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9次会议,审查县人大常委会2001年工作要点。听取了县水电局关于修建县城防洪堤的汇报并作出了决议。

6月20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会议,决定接受夏洪钧辞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8月21-22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会议,审查《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暨锦和镇规划》,批准2001年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方案,会议确定我县第五届乡镇人大代表总额为1194名。

9月23日,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日。全县共选举产生乡镇第五届人大代表1170名。

11月14日--16日,怀化市人大制度研究会2001年会暨理论研讨会在麻阳召开,会议围绕“如何提高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这一主题进行了研讨。

12月20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4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始权辞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12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先坤被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事厅授予“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并被记一等功。

     2002

1月13日—16日,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补选唐尧舜、舒国华为县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民法院院长。

1月16日,市人大代表、板栗树乡枣子喇村村主任郭梅英被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授予“市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受到表彰。

2月27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25次会议,审查《麻阳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规划》,作出《关于实行乡镇人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决定》、《关于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

2月28日,吕家坪镇人大主席满维成被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怀化市人事局评为“怀化市人大工作先进个人”,受到嘉奖表彰。

4月26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26次会议,对副县长谭长显、余一凡、段云鹏进行述职评议。

6月25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推进山区工业化进程情况、县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河道管理条例》情况汇报。

9月10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9次会议,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汇报。

10月22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四路一街”建设集资的议案。

12月10--11日,自治县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暂行办法》、锦江大桥规划方案的汇报。

12月27—31日,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选举滕树伟为主任的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吴才湖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江义顺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郭文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还选举了万冬娥、马丽霞等26人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出席怀化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03

2月20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次会议。同意2003年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推行执法责任制方案。同时,对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命。

3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议,总结2002年乡镇人大工作,部署2003年工作任务。并对乡镇人大干部进行培训。

4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主任滕树伟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5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要求人大机关及相关部门积极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开展代表活动。

626,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工会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7月,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毅刚带队,组织人大财经委和县直有关部门,前往邵阳、衡阳等地考察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8月,甘肃省《人大研究》杂志社派员到麻阳人大交流宣传报道工作,并将麻阳定为稿源基地。

  10月1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正午一行视察麻阳。

10月29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次会议,对副县长杨远福、田连斌及4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11月4日,召开述职评议整改意见交办大会。

12月16--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冬娥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我县城镇建设、公路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2004

1月3日—6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报告,并做出了相应决议。

    2月18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8次会议,通过《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

4月13--14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县城区域内机动三轮车和两轮摩托车运营工作方案汇报》,决定从7月1日零时起在县城区域内取消机动三轮车和两轮摩托车运营。

9月17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道沐视察麻阳,指导柑橘产业发展。

10月21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2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承诺的14件实事落实情况的汇报。

11月18—19日。怀化市人大联络工作会议在麻阳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让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的议题是:创新评议方式,提高评议实效。

12月21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次会议,作出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决议。

     2005

    2月27日—3月2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城高村举行。会议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2005—2010年经济发展纲要》。

3月8日,县委批转《县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

3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意见》。

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扎汗.麦尔来麻阳视察。

7月23日,全国人大大常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士能一行的来到麻阳进行调研。市县领导石太福、邓元武、吴才湖、滕树伟、郑德清、唐军、侯朝晖陪同调研。

8月12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8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才湖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决定任命张干太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决定代理县长职务。

8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就规范乡镇人大机构名称行文,统一全县乡镇人大机构名称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启用印章。                   8月18日,县委召开全县人大、政协工作会议,传达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县委主要领导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10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视察了铜信溪电站、谭家寨和兰里敬老院、石羊哨盘瓠文化旅游基地、锦江木制品加工厂等8处县重点工程。

10月18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9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满元科、侯朝晖和4名局长进行述职评议。

10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侨委主任委员熊继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侨委副主任委员易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侨委会委员谭绍银,省人大民侨委办公室副主任谷本华一行来到麻阳调研《自治条例》修订工作。

    10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原市人大主任谭绍银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滕树伟、副主任郑德清地陪同下参观了我县部分重点工程项目。

11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述职评议整改意见交办会。县委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滕树伟要求以上这些单位的负责人要认认真真领会人大交办整改意见并加以重视落实,要通过落实不断改进提高自己工作素养、转变工作作风,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11月22日,中方县省、市人大代表一行8人在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滕树伟、副主任唐尧舜,副县长唐军、郑阳松,政协副主席孙一平的陪同下,深入我县视察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和县城城市建设。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张干太参加了汇报会。

12月20--21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0次会议。审议了《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改草案,同意提交自治县第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

      2006   

1月5日—8日,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 会议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会议通过《关于修改<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会议补选张干太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2月27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会议。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村乡、高村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议案,通过 2006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3月2日,湖南省民政厅湘民行发[2006]2号文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高村乡、高村镇合并设立新的高村镇。

3月31日,全县执法责任制会议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一府两院”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责任状,行政机关部门向县政府递交责任状。县领导张干太、滕树伟、段云鹏、江毅刚、舒国华、刘琳、满云瑛出席了会议。

4月6日,高村乡和高村镇合并后的高村镇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刘恩会为高村镇人大主席,选举滕树明为高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5月16日,2006年度县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督办会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县委书记吴才湖、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干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滕树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德清、江毅刚、唐尧舜、舒国华、刘小琳参加会议。会议交办了2006年度县人大代表重点建议9件。张干太、滕树伟分别在会上作了讲话,指出:重点建议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我们是人民公仆,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不辜负人大代表的期望,对重点建议要认真抓落实,让人民群众满意。

5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5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就全县环保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6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滕树伟带领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组对高村镇部分地段,水域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尧舜、刘琳带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来到拖冲、尧市、文昌阁等乡检查环境保护执法情况。

6月20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3次会议,审议和通过《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督导实施办法》、《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会议还就高村镇社区调整划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7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生来一行来麻阳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贯彻实施工作。

7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继田一行就财政转移支付来麻阳调研。

7月18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4次会议,决定接受段云鹏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会议决定任命周生杰、林华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8月10日,市委副秘书长刘锡平一行3人来麻阳督查中发[2005]9号和怀发[2005]7号文件中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落实情况。

8月22日,高村镇政府向部分县人大代表汇报了其履职工作情况,并就全镇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这是该镇人大推出“履职议事会”、拓宽履职空间、创新监督机制的一种新的探索。

8月29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5次会议。会议审议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对我县境内危害社会的艾滋病人实行集中诊治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麻阳苗族自治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意见的议案》。

10月27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6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征地筹资实施方案的汇报、关于2006年县政府承诺20件实事落实情况的汇报等。

11月24日,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培训班在县委党校开班。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机关单位全体干部参加了培训。

12月10日,省人大农业委副主任陈志强一行来麻阳调研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等工作。

12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谭绍银到麻阳调研惠峰油化公司运行情况。

12月19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7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麻阳苗族自治县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议案。

      2007        

1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副主任李必湖一行到谭家寨乡清福山庄走访慰问全国助残模范韩松。

1月15日—18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等六个国家机关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会议学习贯彻实施《监督法》;组织代表观看代表建议办理电视专题片《浓情谱写和谐曲》,组织代表视察铜信溪电站、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会议表彰了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3月26日,全国人大代表李必湖一行来麻阳,就冬枣扶持项目再次来到清福山庄进行考察论证。

4月11日,县、乡部分人大代表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尧舜的带领下深入到石羊哨乡实地考察该乡正在修建的通达大桥和了解该乡中心小学的教学管理、收费情况。

4月24日,自治县四届人大会常委会举行第30次会议,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吴才湖县四届人大代表职务。

6月20日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3次会议。决定许可市检察院对田连斌刑事拘留。会议并决定从即日起暂停田连斌县四届人大代表职务。

7月4日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戚和平在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亿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志良的陪同下,来我县视察。戚和平一行来到县人大办公楼亲切看望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对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还视察了县城防洪堤。张干太、滕树伟、熊刚、郑德清、唐尧舜、张吉洪、刘琳等县领导陪同了视察。

7月12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乡镇人大主席会议,部署县乡人大代表资源的摸底工作,为做好我县人大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做好准备。

8月13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冬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滕树伟带队的省、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联合视察组,深入到锦和镇、文昌阁乡、尧市乡等乡镇,就锦和至拖冲公路改造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视察。

8月23日,县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4次会议。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全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情况汇报。决定设立麻阳苗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负责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8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道沐来我县检查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视察岩门镇大路坳村万亩柑桔示范基地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干部安全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小康社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志强、谭绍银、邓启发、省农业厅副厅长李志纯、省林业厅巡视员黄旭国、市委副书记王小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生来、副市长潘运鹏及县领导滕树伟、熊刚、唐军、郑德清陪同。

9月11日,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在民族剧院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市换届会议精神,部署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县委书记蒋丙生、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干太分别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9月12日,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培训在县人大五楼会议室举行,全县23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党委组织委员、人大秘书近百人就《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

  9月27日至28日,湘桂黔滇五个苗族自治县人大联系工作会第三次会议在我县隆重召开。会议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介绍和交流了新时期如何抓好人大监督工作和各自治县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湖南省麻阳、城步,广西融水,贵州省松桃和云南屏边等县人大、政府的领导以及部门的负责同志70余人参加了会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为会议发来贺电,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及市民委的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10月9日,县委同意,杨宏高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11月9日,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全县共选举产生200名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除高村镇今年不换届外,其余22个乡镇应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1084名。                               

11月19日,自治县召开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6次会议。会议决定12月28日召开自治县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江义顺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郭文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李纯光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董小韵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12月28—31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杨宏高为主任的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张干太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李纯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董小韵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马丽霞(女)、邓明发等28人为麻阳出席怀化市第三届人大代表。                                                                                                     2008

1月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亿龙、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熊春菊,参加怀化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麻阳代表团的讨论。李亿龙充分肯定了麻阳过去几年的发展变化,并就一些关注问题和代表们交换意见。

1月18日,在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麻阳苗族自治县石羊哨乡李家村支部书记傅锡和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2月27日,傅锡和满载着苗乡人民重托,赴北京参加全国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县委、县政府在政府大院举行了隆重的欢送仪式。

1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带领有关部门来到县城各社区和江口墟镇指导抗灾自救并看望慰问了劳模、知识分子、老寿星、低保户和特困职工。

3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争先创优活动的意见》。

3月21日,县委召开会议,听取全国人大代表、石羊哨乡李家村支部书记傅锡和传达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3月27日,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2007年乡镇人大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了2008年工作任务。

3月28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会议室举行第2次会议。会议任命邓辉平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和20个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4月23日,县委书记蒋丙生一行深入到石羊哨乡李家村看望全国人大代表傅锡和,共同探讨发展集约化农业。

4月29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会议室举行第3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曾庆于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周生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会议对县财政局违背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情况以通报的形式对此作出批评处理。

4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带领全体组成人员,视察我县锦江电站工程建设情况。

6月26日上午,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20周年县庆筹备工作和200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汇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会纪会风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工作评议方案、《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监督办法》。

7月3日至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来到我县调研县、乡人大工作,视察了湖南泰安硅业有限公司、湖南利农科贸有限公司、县城东开发区、县庆重点项目工地,走访看望了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听取了我县人大工作汇报。

7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动员大会。会议决定7至8月份对县“一府两院”的4名副职领导和3个县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7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来到县法院接访现场接待来访群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尧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了接访。

7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会议室对县五届人大部分代表进行履职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

7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顾问唐之享就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来到我县调研。

8月26日至27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次会议。会议对2名副县长和5个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

9月24日,全国人大代表、怀化市委书记李亿龙及蒙兰凤、傅锡和一行来到麻阳视察农村工作。

9月28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由财政收取并支付污水处理费的议案、关于将2008年10月31日定为麻阳苗族自治县20周年庆典日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办法》的议案;听取审议了麻阳苗族自治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通过了关于接受田达喜、刘恩会辞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和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

10月31日,麻阳苗族自治县成立20周年庆典,全国人大民委发来贺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来麻阳参加庆典活动。

12月3日,辰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晓军率辰溪县省、市人大代表10人,与我县全国、省、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对工作开展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12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志强来麻阳谭家寨乡调研竹子坳村油茶基地工作。

12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健一行视察锦江泉酒业和苗家王食品有限公司,对这两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

12月30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8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张干太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决定任命彭平安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决定代理县长职务。

                            2009     

1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带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江口墟镇走访慰问乡土人才、农村低保户、贫困党员、城市低保户。

    1月2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来到麻阳谭家寨乡南木桥村访贫问苦,体察民情,与群众共度新春佳节。

2月13—16日,麻阳苗族自治县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举行。会议补选彭平安为县人民政府县长,补选3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表彰代表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人大代表。

3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年”活动的意见》。

3月20日,衡阳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湘一行来我县就工作评议和财政监督等人大工作进行经验交流。

3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视察江口墟镇骆子村“宏源”环保型生猪养殖场的建设情况。

3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机关全体人员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杨宏高要求全体人大机关人员要端正态度,认真组织,讲究实效,积极参加,在观念上更新,认真查找思想上和工作上的存在的问题,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广泛加强与基层的联系,确保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5月21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平莲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负责人,来到我县调研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工作落实情况。

6月2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县城环境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任命涂建明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6月3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键带领市人大代表等一行6人来我县视察粮食生产工作。

6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省关工委副主任王四连带领督查组来麻阳指导净化社区文化环境工作。

6月29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

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键带领市人大工作评议组来麻阳就交通工作开展评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尧舜、副县长王新林及县交通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9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共怀化市委书记李亿龙,全国人大代表傅锡和、颜坚生在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石希欣,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潘运鹏等人的陪同下,来麻阳就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展开专题调研。

9月4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带队的省人大人口与计划生育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县,就贯彻人口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9月15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城路二期工程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问题的议案,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新林分管工作、县畜牧水产局、县人民法院工作进行评议。

11月12日,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傅锡和、杨宏高、蒙兰凤等一行21人,来我县视察经济发展、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

11月23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平莲带队的市人大工作组来到我县与部分市人大代表,就人大工作的相关工作进行座谈。

  12月1日,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联席会在我县召开。会议围绕“强化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进行了讨论,交流了经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太福,县委书记蒋丙生,县委副书记、县长彭平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出席了会议。

12月15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石光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兰新带队的考察组来我县考察指导工作。

12月18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5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县城建筑特色及风貌控制规划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选举冯伟俭为怀化市三届人大代表。

12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工作评议总结会在民族剧院会议室召开。会议总结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评议情况。会议授予县畜牧水产局“2009年度工作评议满意单位”称号。

     2010

1月5—8日,自治县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城高村举行。会议通过《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2月,驻麻市人大代表第二小组和怀化市人大代表唐尧舜、陈山海被市人大常委会分别评为“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受到市人大常委会表彰。

3月10日,县委转发《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3月29日,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3月18日,由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平莲带领的调研组来麻阳,就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大楼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具体实施进行了调研。

3月23日,纪念县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大会在县民族剧院会议室召开。县委书记蒋丙生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彭平安主持。会议回顾总结了我县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以来的发展历程、主要工作成效和经验体会,对开展新时期人大常委会工作做了进一步谋划与设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大及其常委会力争在新的一年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全局,抓好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使工作效果经得起科学发展观的检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以30年来人大及常委会工作为基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推进科学发展,创造麻阳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3月12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7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收支预算详细方案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张明君辞去怀化市第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补选彭平安为怀化市第三届人大代表。

4月19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国华带队的市人大环保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县,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参观了解了我县重点企业的排污设施建设和节能减排情况。

5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各委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8月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在副县长郑阳松的陪同下,带领县政府办、工业局、房产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来到长潭乡碰溪园怀隆矾矿有限公司,检查了解公司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实际困难。

8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圣余一行来我县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8月26-27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9次会议,评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庆于的分管工作和县广播电视局、县地税局、县民政局、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9月26日,县委转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

9月27日,全国人大代表蒙兰凤、颜坚生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运鹏的陪同下来到我县进行调研。

9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驻麻市人大代表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县重点工程、高速公路建设和整治“两违”建设情况等工作进行视察。10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县人大代表座谈会,就高速公路、整治“两违”建设情况与县相关部门交换意见。

11月26日,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三次会议在县民族剧院隆重召开。来自广西、贵州、青海等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1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嘉宾参加了会议。湖南省人大民侨外事委员会发来的贺电。湖南省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代武、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国华等省市领导发表重要讲话。与会人员围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和交流。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委主任委员肖文爱,市民宗委副主任张太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尧舜、李仪、滕兴友、刘玲玲出席会议。

12月20日,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

   12月21日,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会议。会议就县人民政府及交通部门关于大桥江至文昌阁公路硬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2011

1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带领县人大办、总工会、劳动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来到岩门镇白泥田村实地检查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

1月16—18日,自治县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县城高村举行。会议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会议选举谌孙武、胡伟平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月28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3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11年财政预算详细(方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草案),审查和确定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重点督办建议。

3月7--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一行来麻阳调研,听取县委书记蒋丙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关于全县经济发展情况和人大工作的汇报。县政协主席唐军、县委常委、副县长曾庆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滕兴友、曹选品、刘玲玲参加汇报会。

3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县政协主席唐军带领县人大、县政协工作人员来到建设中的吉怀高速公路旁,与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3月30日,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2010年乡镇人大工作,部署2011年人大。表彰先进乡镇和先进个人及优秀县人大代表。同时,各乡镇人大主席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了2011年度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4月28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4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水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的报告、《麻阳苗族自治县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等。

6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宏高深入江口墟镇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

6月11日,县委决定,唐军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免去杨宏高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职务。

6月21日,由市人大农业委主任委员谭明秋带队的市人大代表视察组一行7人来我县视察农业产业化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唐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尧舜、刘玲玲,县政府领导宋伟陪同。

6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唐军带领县安监局、药监局、体育局、能源办、交警大队等扶贫后盾单位负责人深入扶贫联系点江口墟镇牙溪村实地检查指导扶贫工作。

7月5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健率领的市人大专题调研组来我县就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进行专题调研。

7月7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运鹏带领的督查组来麻阳,就贯彻落实怀发〔2010〕1号文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唐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谌孙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仪陪同。

7月19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芙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平莲带领的省市人大调研组,就《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修订草案来我县开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唐军,县委常委易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滕兴友、曹选品、刘玲玲,副县长侯朝晖参加会议。

7月25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6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易勇、宋伟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曾庆于、胡伟平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8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唐军带领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尧舜、李仪、滕兴友、刘玲玲参加视察。

8月26-27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7次会议,评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工作。

10月25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8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杨宏高辞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和怀化市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会议补选唐军为怀化市第三届人大代表。

12月13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9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董小韵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向远江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12月24—27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县城高村举行。会议补选唐军为县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向远江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2月30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志远一行来麻阳,考察城市规划和重点工程建设,并麻阳人大互相进行了经验交流。

     2012

1月,驻麻阳市人大代表第四小组和市人大代表张梅、张长生被市人大常委会分别评为“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市人大代表履职模范”,受到市人大常委会表彰。

2月28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0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12年财政收支预算详细(方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2011年度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汇报,审查2012年度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审查和确定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重点督办建议。

3月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先强带队的市人大调研组来我县调研税收法律法规执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座谈会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主持。座谈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谌孙武向市人大调研组汇报了我县税收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3月14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圣余带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组一行对我县水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3月16日,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2年我县乡镇人大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在会上对今年的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3月27日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1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任命朱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5月7日,2012年度全县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召开。会议总结2011年办理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分解落实今年办理工作任务。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谌孙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5月29日,全国苗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系会第八次会议在麻阳召开,来自云南屏边,湖南麻阳、城步,贵州松桃,广西融水等五个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及常委会机关、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省苗学会会长陈志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军良,省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代武,怀化市委常委、军分区政委颜学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平莲等出席会议。本次会议以“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为主题,深入研究、探讨新形势下自治县人大工作特别是人大民族立法、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对策。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进行了经验交流。

6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启智来到麻阳,就我县的幼儿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调研。马启智对麻阳创新筹资机制,明晰幼儿教育发展思路,大力推进民办幼儿园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形成以“公办为主,民办教育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表示高度认可。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雪克来提·扎克尔、达列力汗·马米汗和委员邹萍以及省人大民族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石光明、市委副书记李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和县委书记胡佳武、县委副书记、县长彭平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郑阳松、县委常委、副县长易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尧舜等参加了调研活动。

6月7日,怀化市人大制度研究会’2012年会暨理论研讨会在我县民族剧院四楼会议室隆重召开。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不断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推荐考察机制和宣传监督机制,确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会长杨方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运鹏、肖时占、宋先强、田平莲、段国华、李健、周圣余,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一翔、市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冠林、县委书记胡佳武、县委副书记、县长彭平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等出席会议。

6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带领县人大办、县人社局、县交警队等后盾单位及援村企业湖南锦江泉酒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大桥江乡洞塘溪村调研扶贫建设工作。

7月31日,全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在县民族剧院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换届选举文件,传达省、市有关换届选举会议精神,部署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县委书记胡佳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8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对兰村休闲餐饮业环境污水处理的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9月6日,由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任王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运鹏带领的省市人大督查组,深入我县督查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县委书记胡佳武、县委副书记黄明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郑阳松陪同检查。王刚一行充分肯定了麻阳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认为麻阳在换届选举中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方案具体,选民登记措施全面、选民摸底规范,希望麻阳加强换届纪律的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坚持好“三上三下”的原则,做到充分酝酿、反复协商、切实尊重民意;同时,认真抓好换届选举的每个环节,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10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深入到高村镇、江口墟镇、隆家堡乡、兰里镇,督查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0月23日是我县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投票选举日。共依法选举产生200名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1153名乡人大代表。

10月24日,麻阳苗族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4次会议。会议决定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2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在县城举行。

10月29日,县委书记胡佳武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县总工会主席谢景良、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郑阳松的陪同下,胡佳武先后深入大桥江乡、江口墟镇、绿溪口乡、高村镇调研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

    11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率领部分县六届人大代表对我县部分重点工业企业进行了集中视察。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麻阳湘葛虹瑞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华洋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泰安硅业有限公司实地视察。视察组采取现场察看、现场询问、听取汇报等方式分别听取了工业企业负责人的项目建设和运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尧舜、李仪、曹选品、刘玲玲、副县长郑紫庭参加视察。

11月16日,江西省贵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建中一行来我县考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尧舜、县人大副主任李仪及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相关负责人等陪同。

11月27—12月1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举行。会议选举唐军为主任的自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彭平安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杨立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马利平(女)、邓明发等30人为麻阳出席怀化市第三届人大代表。

                            2013

1月22日自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13年财政预算详细(方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同时,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单,并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

2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带领县人大、组织、人社、民政、交通、安监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一行,走访慰问了江口墟镇牙溪村、敬老院及部分困难户,给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祝福。

4月11日,永州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委主任委员钟敦北、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桂花带领该市、县相关委室负责人来我县就少数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座谈。

5月17日,自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重大医患纠纷调处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县集贸市场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草案)和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评议方案(草案)。经投票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对象。

6月6日,《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暨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在县民族剧院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副书记黄明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县委常委、副县长乌小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新林、唐尧舜、李仪、滕兴友、刘玲玲出席。会议对《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两项工作做了部署。县委副书记黄明泽强调,要提高认识,明确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要严格城镇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程序,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认真汇总检查情况,形成工作报告;被检查单位和被评议单位要主动接受检查和评议工作,认真研究迎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圆满完成。

6月13日,自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提请出台《关于加强法治麻阳建设的决议》、《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县城人口用地规模论证报告》的议案,并作出了决议。

6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委副主任委员刘路平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专题调研组,来我县了解区域发展、扶贫攻坚与《民族区域法》贯彻落实情况。县委副书记、县长彭平安,县委常委、副县长乌小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新林参加座谈。

7月1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县检查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滕兴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李发田陪同检查。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滕代远纪念馆、好优多超市、城南市场、锦江宾馆,实地察看了消防器材配备、消防疏散通道等方面情况,并对我县落实消防目标责任制、城乡消防规划、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和消防力量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7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带领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就《城镇管理条例》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县一中、梅水桥、县人民医院、城北停车场、老十字街、城北市场等地实地查看,对《城镇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城镇规划、城镇主干街道及背街小巷道路的建设和维护情况、城镇市容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情况,城镇集市和交通管理情况、城镇管理部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7月11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丙生带领的市人大常委会扶贫开发工作组来我县调研扶贫开发工作。对我县谭家寨乡楠木桥村大学生村官创业园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参观调研。

7月26日,自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就《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8月7日,县人大常委主任唐军深入江口墟镇察看灾情,指导抗旱救灾工作。唐军要求当地党委政府要首先保证村民的饮水安全,积极动员老百姓开展生产自救工作,自力更生;要提前筹备秋粮生产,减少灾害损失。

8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圣余一行来我县调研交通建设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滕兴友、副县长郑紫庭等陪同调研。

8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副主任王新林、唐尧舜、李仪、滕兴友、刘玲玲率县人大代表视察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副县长宋伟陪同。

9月18日,省人大办公厅巡视员张仁福,省人大办公厅执法检查办主任叶正高一行来麻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调研座谈会在锦江宾馆琼楼四楼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刘志清,县人大副主任王新林出席座谈会。

10月14-15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主任委员易重辉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来到麻阳,对“碧水青山蓝天”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滕兴友、副县长宋伟、副县级干部郑明艾及水利、环保、国土、林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

10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一行来到麻阳,先后深入万盛农庄、城东绕城公路、行政中心、江南金都、圳宁学府雅苑、海源御龙湾、城西防洪堤、湘虹葛业公司及锦江泉酒业等处,就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县委书记胡佳武,县委副书记黄明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陪同。

10月30日,自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法院、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大医患纠纷调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我县集贸市场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11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带领20多位驻麻省、市人大代表来到岩门镇黄双冲村、锦江泉酒业有限股份公司、富源小额贷款公司视察我县的农村改革工作。

11月22日,省人大调研组来麻阳调研《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产业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及柑桔产业发展情况。调研组一行先后考察了我县柑桔协会、永昌柑桔专业合作社、柑桔无病毒苗木繁育基地、橙香园柑桔基地,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县柑桔立法及柑桔产业发展情况汇报。

12月25—28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等6个国家机关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会议决定通过《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产业发展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2014

1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副县长孙一平在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和县老干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走访慰问了知识分子代表、老干部代表、军转干代表、困难职工、劳模代表及武警中队战士。

2月28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14年财政预算详细(方案)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重点督办建议和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等。

3月13日,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副主任王新林、李仪、刘玲玲出席会议。会议总结了2013 年乡镇人大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并对2013年度全县乡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3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明华带领省委督导组一行对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徐明华一行先后实地查看我县湘虹葛业、泰安硅业、锦江泉酒厂,了解了各企业生产发展情况;参观了高村镇兴隆社区,并与我县部分基层“两代表一委员”座谈,听取了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汇报。

3月24日,县人大机关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唐军作了动员报告。县人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3月上旬开始,将到今年9月下旬基本结束。

3月28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橘产业发展条例》。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柑橘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411,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圣余带领市委督导组一行来我县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并调研重点工程建设。             

423,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带领县人大办、县公路局、县市场服务中心、县长寿办等部门负责人,深入江口墟镇羊合垅村调研指导扶贫工作。

4月29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县商务局、县检察院有关工作报告,通过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测评暂行办法和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方案。

5月12—13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170名县人大代表进行了为期两天集中学习培训。学习内容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宪法、监督法、代表法和人大信访等。

5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14年度工作评议动员大会。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进行工作评议。

6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员会,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副主任王新林、唐尧舜、李仪、滕兴友、刘玲玲、副县长郑紫庭,全县34个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正式启动。

6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鹰带领调研组来麻阳,就县乡人大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等情况进行调研。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吴秋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新林陪同。梁鹰一行来到谷达坡乡政府,视察人大基层阵地建设,并在谷达坡乡人大代表活动室举行了汇报会,详细了解我县县、乡人大工作开展情况。

6月1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景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苏晓云带队的调研组,深入我县谭家寨乡、县人民医院、县职业中学等地,就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卫生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市委书记彭国甫、县委书记胡佳武等陪同调研。

6月30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1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县国土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进行了评议和工作满意度进行了集中投票表决,并集中交办了评议意见。

8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唐军代表党组班子作了对照检查发言,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号入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怀化市委第四督导组常务副组长洪庆涛、县委副书记黄明泽到会指导,对县人大党组民主生活会给予了充分肯定。

8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会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唐军通报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县人大党组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思路和措施。

8月26—27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支部和委室班子召开以践行群众路线,反对“四风”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8月28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2013年县财政决算及审计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

9月2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韩永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明华一行到麻阳调研,视察了湘虹葛业、万盛生态农业、楠木桥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和县城防洪工程。

9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丙生一行来我县乡镇调研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及贯彻落实《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情况,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副主任王新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伟陪同调研。

10月14日,岳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汤森林率领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相关委室负责人一行来我县,就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进行交流探讨。

10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副主任符乔荫一行到我县谷达坡乡,就县乡人大平台建设进行调研,并在谷达坡乡人大代表活动室举行了汇报会,详细了解我县县、乡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市人大联工委主熊生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陪同调研。

10月20日,县人大机关搬迁到县城城东县行政中心办公。

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圣余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的陪同下,来到城东的县人大机关大楼走访调研。

10月30日,麻阳苗族自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在县行政中心人大机关六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等;并对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4件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11月19日,我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精神。县委书记胡佳武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成功查办为警醒和鞭策,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1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驻麻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全县城镇饮水安全工作。市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在视察中指出,饮水工程涉及千家万户、饮水安全关系百姓身体健康,要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集中饮水工程建设,让群众百姓用上安全饮用水。人大代表要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安全饮水立法。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口督促治理,消除对水环境的污染隐患,确保全县人民的饮用水安全。

11月27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4次会议。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和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对通报传达学习的通知精神。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办理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上诉两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12月22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5次会议。会议决定,将原定于2014年12月23日召开的县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推迟到2015年初举行。

12月31日,市委书记彭国甫参加怀化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麻阳代表团讨论。在认真听取李卫林、李仕忠、滕刚等代表发言后,彭国甫充分肯定,2014年,麻阳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在稳增长、惠民生、抗击特大洪灾等方面卓有成效、可圈可点、可喜可贺。市委对麻阳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的工作是非常满意的。彭国甫要求,在新的一年,要以对党、对老百姓、对事业的绝对忠诚,更加充满激情、解放思想、奋力创业。

             2015

1月12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6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彭平安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会议任命李仕忠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决定代理县长。

1月21日—23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民族剧院隆重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代县长李仕忠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补选李仕忠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补选李大富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委书记李卫林在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1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县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习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

2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带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玲玲及相关人员,深入江口墟镇先后实地视察了烟花爆竹销售点、民营加油站、码头渡口等地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

3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刘锡平带领调研组来我县开展《湖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立法调研并征求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滕兴友、政府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梅及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

3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来到城东万城华府项目建设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调研。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为工程推进排忧解难,依法打击非法阻工等事件的发生,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施工方要确保工程进度、安全施工,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滕兴友及县城东管委会主任、副县级干部张明君一同参加调研。

3月27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7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2014年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重点督办建议(草案)

410,省人大民侨委主任石光明一行来到麻阳调研民族立法工作,听取立法情况汇报,要求抓好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等单行条例。县委副书记黄明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新林,副县级干部郑明艾出席座谈会。

4月14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健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副主任王新林,副县长宋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4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主持召开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主任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到代表活动室开展接访活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4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运鹏率一行来到麻阳,就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代表工作、人事任免工作及乡镇人大工作等进行调研。

428,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8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审查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方案(草案)。会议决定任命韩昌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乌小花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5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于今年5月至9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行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要求,要提高认识,将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作为法治麻阳建设重要工作来抓。要求真务实,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要认真学习法律,提高执法水平;要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掌握实情;要创新监督方式,确保监督实效;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执法动力。

5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深入江口墟镇老坪山村调研指导扶贫工作。唐军强调,突出重点、明确目标,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要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重视智力扶贫和技术扶贫;要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借鉴经验,汲取教训,扶贫不要走回头路;多方筹集资金,后盾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

5月7日正逢县城赶集日,省人大代表、县委书记李卫林带领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来到老政府信访接待中心,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此次接访活动,共接待选民12人次,收集各类问题27条,主要涉及农田水渠维修、山塘水库工程、村道硬化、环境卫生、柑桔产业发展、商品房买卖纠纷等方面的问题。

5月11日,县委副书记黄明泽带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到锦和镇接访群众,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副县级干部曾令平、县人大办及锦和镇负责人一同参加接访。

518,在江口墟镇驻麻省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接待室里,县人大在该镇组织开展了市、县人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市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县财政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刘恩勤等参加了接待选民活动。

5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联络动态》介绍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加强人大建设《创新思路,依法履职》的做法。

6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三严三实”教育座谈会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唐军结合我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人大工作实际,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勇作“三严三实”自觉践行者’为主题,给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6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评议方案》;听取和审议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办法》;听取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2015年怀化市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工作会议情况汇报。

710,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9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42025)》的议案及情况说明;通过《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督办办法》及关于开展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草案)

7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唐军主持召开县人大党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新林、唐尧舜、李仪、滕兴友、刘玲玲,县法院院长杨立、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岗,县人大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曹选品、曾令平参加研讨。研讨会以“严以修身”为主题,参会人员对照对党忠诚,重点从党性修养、理想信念、道德情操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唐军要求,人大机关干部要加强学习,深化对“三严三实”的认识,深刻理解“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廉洁自律,敢于担当责任,从严从实履职,紧扣全县工作大局,推动人大工作全面落实。

7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评议动员会在县人大机关六楼会议室召开。根据县人大2015年工作要点及工作评议方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教育局、水利局、公安局三个单位工作进行评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在会上要求,评议小组必须要加强领导,科学安排,周密组织,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扎实实地做好评议各项工作。

8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学联一行6人来到麻阳就科技进步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实地调研了麻阳岩门农业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伟兴鑫鑫光电有限公司,感受科技对农业、工业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县科技工作相关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仪、县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郑明艾及县科技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调研。

    8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圣余一行6人来到我县开展产业及产业园区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调研了湖南伟兴鑫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利农科贸有限公司、金湘钢铁有限公司、长寿产业园区一期道路及标准厂房建设工程现场,并听取了副县长郑紫庭关于麻阳县产业及产业园区发展情况的汇报。县委书记李卫林、县委副书记黄泽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尧舜、副县长郑紫庭陪同调研。

8月27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0次会议。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本县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财经工委关于我县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对县水利局、教育局、公安局三个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并对上述部门工作满意度进行集中投票表决。会议还表决了人事事项,同意免去谌孙武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9月22-24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尧舜、刘玲玲带领部分县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产业园、万山区工业园、万山矿区、江口县产业园考察调研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调研中,四县区一致认为要共同采取措施保护好锦江河流域生态,决不让一滴污水流入母亲河,维护沿岸群众利益,推进长远发展。

10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带领人大机关干部深入江口墟镇老坪山村扎实开展“一进二访”扶贫帮困活动。

10月30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会议。会议接受易勇、宋伟、李发田辞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丁热平、郑阳松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118,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陈方海、夏华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同时任命机构改革后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会议接受彭平安辞去市四届人大代表职务,补选李仕忠、陈黎明为市四届人大代表。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区划调整合并的议案和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

11月25日,湖南省民政厅湘民行发[2015]79文件,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麻阳苗族自治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即同意绿溪口乡、栗坪乡、谷达坡乡、高村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高村镇;长潭乡、锦和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锦和镇;拖冲乡、尧市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尧市镇。其余乡镇不变。合并后,麻阳苗族自治县共撤销5个乡级建制,现辖11乡7个镇。

11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县城绿溪口大桥、拖芷公路及西晃山省级森林公园等部分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副主任李仪、滕兴友、刘玲玲,副县长孙一平参加视察。唐军要求,要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人大代表要履行职责,认真调研,掌握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状况,积极建言献策。职能部门及施工方要加强项目调度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及建设质量,想方设法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12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深入麻阳调研工业发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军,副主任王新林陪同调研。

1218,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及情况说明。会议原则同意《纲要》草案,提交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事项,并决定接受曾令平、杨永金、张平平、莫青桂等4人辞出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12月22日—25日,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民族剧院隆重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2016年财政预算。会议补选了4名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国务院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为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

  12月29日,怀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行水参加了怀化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麻阳代表团讨论。王行水充分肯定了麻阳过来一年的工作,并要求麻阳县委、县政府牢牢把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主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努力推进麻阳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