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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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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 2016年11月24日在麻阳苗族自治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唐  军

各位代表:

我受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一、四年来的工作回顾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12月依法履职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大局,认真履行职责。4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30次,主任会议48次,听取和审议有关议案和“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3项,依法做出决议、决定45项 ,制定单行条例1部,依法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较好地完成了县六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  依法做出重大事项决定,着力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支持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的原则,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专题工作报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保障了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如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革,健全我县金融组织体系,2013年3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提请审议用土地及房产置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的议案》,做出了相关决定。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2015年11月,常委会做出了关于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决议,同意行政区划调整,实行乡镇区域重组,整合乡镇区域发展资源,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

支持和推动重大项目建设。4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锦江河城南段、城东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资金、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锦江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及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长寿产业园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等14项议案,涉及项目融资总额达28亿元,并做出了相关决议决定。

支持和推动全县科学规划。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法治麻阳建设,2013年6月,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加强法治麻阳建设的决议。为助推县城建设,常委会做出了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修改的决议。为全力支持我县生态县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2015年7月,常委会审议决定,批准《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4-2025)》。这些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对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不断促进“一府两院”工作

加强对财政经济的监督。突出加强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特别是加强对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政府性债务收支的全口径监督工作。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方面的报告,提出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的意见、建议,促进预算编制完整、细化和规范。提前介入监督编制部门预算工作,及时与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衔接沟通,把好部门预算的初审关、审查关及批准关,促进我县部门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重点围绕保重点、保民生、保运转,听取审议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推进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听取审议审计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处理结果的报告,依法督促审计整改落实。听取审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等报告,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健康运行。

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城乡集贸市场建设、政府融资平台和银行借贷资金及使用、柑桔产业发展、县域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城市交通“治堵保畅”等工作报告和调研报告,提出了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以监督促落实。如为防范资金风险,规范融资行为,督促政府出台了《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为助力脱贫攻坚,常委会2次专题听取审议扶贫工作报告,提出了要整合涉农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加大产业扶贫、完善扶贫机制等建议,县政府对此出台了扶贫资金整合管理办法。

加强对民生事业的监督。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民生。围绕“病有所医、学有所教、饮有所安、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听取审议了重大医患纠纷调处、学前教育和学生用车管理、城乡安全饮水、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城区失地少地农民社会保障等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有针对性的组织专题视察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推动社会民生领域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破解“入园难”“入学难”“大班额”问题,常委会聚焦教育,在听取审议学前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等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对县教育局进行工作评议的基础上,牵头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及部分周边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的全县教育工作调研报告,提出了要确保5年内基本解决城区大班额问题等建议,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和采纳,有效推动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改善城乡饮水安全,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县城水厂进行扩容提质,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3处,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

加强对公正司法的监督。4年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反贪污贿赂、监所检察、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升“两院”司法工作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6年,常委会启动“司法公正行”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了改进“三难三案”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大讨论、“司法公正十佳干警”评选活动、公检法司刑事诉讼法考试等活动,有效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强化对法律执行的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和执行,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先后对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执法检查。常委会充分运用专题视察、民主测评、专题询问、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等综合手段开展执法检查。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由于满意度测评未获过半,被要求重新办理。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城镇建设与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一批实际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同时,常委会还积极配合全国、省、市人大开展了城乡规划法、消防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做好了接收、登记、呈批、分送、审查和存档等工作。4年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77件,确保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促进了依法行政。三是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4年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100余件(次),并按照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办法的规定,全部及时进行了交办、转办和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尽快解决。

积极开展工作评议。常委会注重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监督向实质性推进深化。4年来,先后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环境保护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9个政府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评议过程,常委会注重广泛征求意见,票决确定干部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部门为工作评议对象。在评议的形成上,注重调查研究,力求严谨客观公正。在评议成果运用上,注重奖优惩劣,促进工作。常委会通过系列举措,促成了问题有效解决,推动了部门改进工作。

扎实开展“四行”活动。常委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监督,扎实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和“民族团结进步行”等活动。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认真贯彻县委人事意图,依法行使任免权,认真抓好被任命人员任前考察、法律考试、经济责任审计、任职发言、表决投票、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制度等环节。4年来,共受理主任会议和县“一府两院”提请任免人员151人次,其中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组成人员8人次,决定任免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45人次,任免县人民法院法官16人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11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40人,接受辞职31人次。为确保县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四)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和完善民族立法

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4年来,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根据柑桔产业已成为我县第一大农业支柱产业,系“中国冰糖橙之乡”的实际情况,经常委会组织调研起草,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产业发展条例》,于2014年7月1日颁布实施。围绕立法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要求,常委会在深入了解,广泛吸收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开展了《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为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还着手起草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工作规则(草案)》。由于民族立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先后有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湖南省永州市人大常委会、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等前来我县考察调研。

(五)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为提升代表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常委会就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人大制度等学习对200名县人大代表进行了两次集中培训,并先后下发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人大代表工作室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建成省、市人大代表工作室1个,县人大代表工作室23个,要求县人大代表届内每年深入选区调研的时间不少于5天,走访选民不少于20人,参加群众座谈会不少于3次,决定届内每年9月份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累计走访13300余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670余条,帮助人大代表、选民解决实际问题350余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开展集中视察等活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4年来,先后邀请代表300多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对全县水利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城乡饮水安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县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等情况的专题调研视察活动。

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建议612件。常委会切实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建立重点建议督办和年度人民代表大会上“一府两院”对建议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制度。代表建议办结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90%。先后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关于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的建议》《关于在城东新区规划建设一所完全小学的建议》等相关建议19件确定为重点建议,通过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领衔督办、上门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和延伸督办,提高了办理质量,办结率和满意率得到不断提高。如2016年重点督办建议之一的《关于缓解金环水果批发市场门口道路堵塞的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投入资金200万元对老石桥至原日化厂内侧道路进行了全面改造;投入资金20万元优化道路通行能力,施划了道路通行标识、标牌,安装了监控设施;调换了老石桥边的中巴停靠点;大力整治并取缔了老石桥占道经营菜市场。8月底彻底解决该路段交通堵塞问题,受到了广大代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2016年重点督办建议之一的《关于加强城市交通车辆规范化管理,提高公交运行水平的建议》由于在常委会上测评满意票未过半,办理结果未获通过,被责成重新办理。通过督办,促使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精心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常委会把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来抓。在县委的领导下,及早谋划,深入调研,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多形式抓好换届纪律教育,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确保2016年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全县共划分532个选区,其中县级代表选区94个,乡级代表选区438个。整个换届过程严格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全县233318名选民踊跃参与选举活动,参选率达83.2%,选出新一届县人大代表200名,乡镇人大代表959人。全县各乡镇依法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圆满完成了全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人大业务知识培训,4年来,共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1800多人次参加各项业务培训,提升了代表、干部综合素质。县人大机关2名干部于2016年以优异成绩考入市直单位工作。紧扣发展主题,常委会积极履职行权,积极参与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较好地实现了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有效对接。同时,常委会注重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督促检查,筑牢防线,树立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四风”、规范机关管理的七项规定》等系列制度,并于2016年6月实施了常委会会议室电子表决系统,开通了麻阳人大门户网站(网址:www.myxrdw.com)。

加强县人大建设和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26号文件以及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县乡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协助组织部门圆满完成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任务。做好了县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机构设置的申报工作,已经市编办批准同意,提交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常委会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联系和指导。推行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督促乡镇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开展工作评议和代表接待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实行量化考核评比,先后评选表彰了15个乡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17名乡镇人大工作先进个人,促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上水平,均衡发展。

积极开展人大交流和宣传工作4年来,麻阳作为湖南省唯一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参加了2014年全国县乡人大工作研讨会;作为怀化市唯一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参加了全省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全省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并介绍了我县的做法和经验;常委会注重取长补短,积极加强与外省市县人大交流,先后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了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和全国苗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系会。切实加强人大制度宣传和理论研究。4年来,共在国家、省、市等各级媒体上发表各类文章1500多篇,其中省市人大制度理论研讨会论文、省市人大好新闻获奖作品16篇,有力地向外界宣传推介了麻阳。为总结、借鉴多年来的人大工作经验,常委会耗时2年精心编撰了《麻阳人大志》,于2016年11月正式出版发行。

各位代表,4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体会最深的是,要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6个方面:一是要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紧紧围绕县委和全县工作大局开展人大工作;三是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县域事务的作用;五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按程序办事;六是要坚持从县情和实际出发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常委会各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是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协同工作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六届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向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人大机关服务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和2017年主要工作

在今后5年的工作中,县七届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县第六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局面、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做出新贡献。

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住大事要事,决定重大事项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和深化改革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讨论论证,适时做出决议决定,并加强跟踪督办。不断完善人大同“一府两院”重大事项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适应全面推进“法治麻阳”创建新形势的需要,为确保法律法规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常委会将根据本县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有计划地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各项执法检查。2017年将对《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产业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同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把做好人大工作和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参与,主动融入,监督推动,有效作为。围绕县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今后五年的“壮大经济实力、调优产业结构、实现稳定脱贫、改善城乡面貌、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主要目标任务,加大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工作监督力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督促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工作落实。对每年人民代表大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实施跟踪监督。同时,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加强财政审查监督,重点对全口径预决算和计划执行、政府债务等的监督。同时,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审计监督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并建立和完善对政府工作部门的审计监督制度。此外,还将对政府工作部门继续实施工作评议,通过多形式的监督,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7年重点对全县脱贫攻坚、30周年县庆重点项目建设、城乡建设管理、长寿特色产业和争创“国卫”等情况开展视察、调研、专题审议等监督工作。

加强重大民生问题的监督。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社会事业建设情况,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关系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常委会将重点听取和审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运行、公积金资金管理使用、职业高中教育工作和基层公众文化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持续监督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锦江河流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2017年继续跟踪问效政府及其部门整改落实常委会关于县域范围内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和渔业法执法检查等审议意见。强化卫生工作监督,督促政府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和农村医疗队伍建设,不断规范新农合工作等。此外,要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和“司法公正行”等“五行”活动。

促进“两院”改进工作。积极探索在司法改革环境下如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如何进一步健全司法工作监督体系,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不断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和工作水平。2017年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和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工作报告。

(三)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按照“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理念和“注重管用有效,突出地方特色”的思路,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立足县域特点,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聚焦发力,出台五年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并认真抓好《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起草工作。

(四)依法规范程序,做好人事任免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坚持把任免权与监督权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任后监督机制,力求对人的监督和对工作的监督有机统一,为加快麻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保障代表履职,发挥主体作用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常委会要加大闭会期间的履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一府两院”定期或者不定期向人大代表报告政情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支持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所在地方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充分发挥微信、网站等现代媒体的作用,实现履职、培训互动,提高代表素质和能力,广泛、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客户端建立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健全代表履职评价机制,推进人大代表履职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坚持和深化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严格按照《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督办办法》要求,推动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直接沟通和联系,注重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解决问题。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代表建议和办理结果公开。

(六)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积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换届工作完成后,常委会要更加注重发挥协调督促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指导建立健全乡镇人大会议、主席团和主席职责、联系办理代表建议等规章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审议程序;指导乡镇人大规范开展调研、视察、评议等活动,确保乡镇人大工作正常规范开展。

着力抓好自身建设。持之以恒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提高人大干部遵章守纪意识,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守底线,修德养廉,把握手中的代表权,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谋利益。完善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提高审议决策水平;加强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提高专门委员会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服务质量。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常委会及机关工作效能;加强对外联络交流,搭建交流平台,积极参加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议。2017年认真承办好全国苗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系会第十三次会议。

各位代表!时代的重托光荣艰巨,人民的期待殷切厚重。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奋力融入‘一极两带’、打造特色经济强县”的进程中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确保如期建成全面小康麻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